| 出生已落户,尚未成年,要求随父落户的户口审批 | | | | |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 (一)、项目内容:主要是对出生已落户,尚未成年,要求随父落户的户口审批。 (二)、项目依据:《全省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户口暂行办法》([1998]吉公五字第30号)98年12月2日以通知形式下发。 (三)、办理条件:以往已落户出生婴儿申请随父落户审批表;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办事程序:申请;受理;资料审查;批准。 (五)、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直接办理,并告知本人。 (七)、职能单位:八道江公安分局派出所工作指导科(322550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