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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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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申请三级资质审批须知:
  (一)项目内容: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
  (二)项目依据: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三)提交要件: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1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6、营业执照;
  7、企业章程;
  8、验资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10、物业企业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四)办事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应提供的相应资料;房产管理科收件、审核;主管局长审批;报省建设厅主管部门备案。
  (五)办事时限:手续齐备的5个工作日办结。
  (六)办事结果: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七)办事场所:白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 电话:3323331
  2、办理核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审批须知:
  (一)项目内容: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审批。
  (二)项目依据: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三)提交要件: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工程和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5、物业管理合同复印件;
  6、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四)办事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应提供的相应资料;房产管理科收件、审核;主管局长审批;报省建设厅主管部门备案。
  (五)办事时限:手续齐备的5个工作日办结。
  (六)办事结果: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七)办事场所:白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 电话:33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