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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发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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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岗,审核纳税人出示的相关证件,审验纳税人前次领购发票的存根联,验旧无问题的,凭《发票购领簿》发售发票。打印完税凭证,收取发票工本费,付发票,监督纳税人加盖发票印章。验旧发现有问题的制作《税务内部文书传递卡》转税源管理科处罚后发售发票。
    二、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岗,受理发票领购数量较大的纳税人上门验旧申请后,通知税源管理科上门验旧。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上门验旧后,将验旧记录转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岗凭验旧记录发售发票。
    三、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对发生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理的纳税人,制作《停止发售发票审批表》,报主管局长签批后,转办税服务厅停止发售发票。
    四、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岗按日进行现金汇总,并对领、用、存的票证定期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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