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缴销管理 | | | | |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 一、纳税人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发票的缴销。 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实地办理缴销手续,将未使用的发票剪角作废,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转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岗将《发票缴销登记表》信息录入发票发售系统。 二、改版、换版、次版、霉变、水浸等发票的缴销。 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发票领购簿》及改版、换版、次版、霉变、水浸的发票,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并缴销发票,将信息录入发票发售系统。因纳税人保管不善发生霉变、水浸发票的行为,转税源管理科处罚。 | | | | 上一篇文章:注销税务登记 | | 下一篇文章:外资企业税务登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