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5年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向社会承诺工作,全面推进白山市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2005年白山市评定经济发展软环境最优最差部门和最优最差单位活动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全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为发展服务的方向,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要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三要执法守章,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二)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要找准定位,发挥“抓手”作用;二要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三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四要总结经验,构建诚信体系。 (三)以整治非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为重点,全面规范市场 一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保障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二要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加强“两网”建设,维护农民用药权益。 (四)以加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全面提升队伍能力 一要抓好班子建设,增强领导能力;二要加强干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三要健全后备干部制度,有计划地交流干部。 (五)以强化廉政、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促进作风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觉廉政建设;二要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二、服务承诺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 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工作方针,既要履行监管职责,又要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也是服务的思想,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辩证关系。 要尊重企业权益,以人为本,突出服务职能。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要为企业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多设路标。 要加强日常依法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指导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并要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不能一罚了之。 对一般性违规要给予整改的机会,对恶意制假售假行为坚持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和用药安全有效。 (二)实行阳光政务,主动接受社会、舆论、行政相对人监督 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准”规定》和《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项规定》,围绕审批、审查,切实做到阳光行政,政务公开。 能简化的审批、审查程序,要切实简化;能公开的审批、审查项目,必须全部公开。 认证要提倡优质服务、上门指导,严禁吃、拿、卡、要、报。办案要依法公正,决不允许立而不办,办而不决,或人为将大案办小,小案办了,借机捞取好处。 药品检验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决不允许利用检验刁难企业。 监管要倡导文明人性,服务为先的原则,决不允许态度蛮横粗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三)创新服务,提高为企业服务的科技含量 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诚信体系试点面要达到50%以上。 市局各业务科(室),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走下去,深入基层,到有困难和问题的企业,帮助他们解决难点、热点、重点问题。 采取“抓两头,带中间;重点地区,重点突破和扶优、帮困”等措施,深入推进药品GMP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秩序,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增加企业的诚信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继续保持GAP认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三、采取措施 (一)开展“三个一”活动 各级党组班子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一次政行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开展一次政行风建设形势分析大讨论;全市系统各级机关,从上到下搞一次纪律作风整顿。 (二)建立和完善“三网一版” 全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评议网;聘请的全市社会各界监督员网;在全市各地设立的举报电话网;在全市系统各级机关建立警示板。 (三)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2005年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加强政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借省局今年上半年在我局先行开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试点工作的东风,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把这项工作始终贯穿于中心工作中,摆到议事日程,切实抓好。 一要抓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监督为服务,在服务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中搞好监督的教育;结合系统内的典型案件,开展党纪、政纪、法纪的教育。自觉抵制“五股歪风”的侵蚀,用教育达到“不想贪”的目的。 二要抓制度。加强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不求多,要管用,结合贯彻落实《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项规定》,自觉落实市直机关党工委提出的“六不准”要求,用制度达到“不能贪”的目的。 三要抓监督。全方位多层次的构建严密的监督网,执纪监督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专门机构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系统内的垂直监督与地方横向监督相结合;主动接受和要求组织、舆论、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不留死角和漏洞。自觉践行社会公开承诺制,用监督达到“不敢贪”的目的。 (四)督查落实责任制 继续贯彻“一岗双责”,强化督查督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快出台操作性强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则”,明确责任,分析任务,往实了抓。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带头抓,分管局长直接抓。有上有下、有内有外,层层签定责任书,保证责任、目标的落实。市局在带头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的同时,要重点帮助排序在后的县(市)区局解决突出问题,在解决薄弱环节,践行承诺上下功夫。把“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变事后查处为事先警示,事中监督,事后反馈,那个领导负责的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领导的责任。 (五)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严重违纪违规心存侥幸的人,市局纪检监察室要严肃认真查处。对没有暴露的违纪违规问题,市局要在全系统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异地交叉暗访,不下通知,不打招呼,重点检查落实省政府《关于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准”规定》,省局提出的“十条禁令”和《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以促进我们系统政行风建设的健康发展。 (六)严格查处违纪案件 首先,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合办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其次,今年查办内部违纪案件,要创新方式,采取异地、交叉办案的方法,解决自己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有案难查的问题,半年在全系统通报一次查办案件情况。第三,重点查处权力集中的岗位和部门发生的腐败问题,突出重点,把注意力放到权力集中,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 (七)完善激励和惩处机制 要进一不完善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和监督员的激励机制,每年都要评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监督员,在全系统通报表扬,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对提供重大线索和办案有功的,市局要拿出一定经费给予重奖。对给系统荣誉、声誉抹黑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四、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责任追究 对在审批(审查)、准入、抽验、认证、发证、稽查、处罚等环节违犯工作纪律吃、拿、卡、要、报的,要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进行警示谈话。对以证谋私、以审谋私、以检谋私、以案谋私、以管谋私等欺上瞒下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对承诺不践诺的责任追究 对承诺不能兑现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但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还要依据“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追究责任。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该辞退的辞退,决不手软。 (三)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责任追究 对重大案情隐瞒不报、严重失职、失察、不作为的领导和责任人,特别是对索贿受贿的,不管是谁,不管有什么背景,都要一查到底。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不仅要清理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而且还要按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3604493809 服务热线:安全监管科 3290010 市场监督科 3290016 医疗器械科 32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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