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权力: ①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所学专业,向培训或鉴定机构申请技能鉴定。 ②向鉴定中心咨询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及具体规定和实施程序。 ③按照规定时间查询鉴定成绩,若怀疑鉴定成绩的真实性,可在接到鉴定成绩之日起一周内到鉴定中心提出查阅试卷申请。 ④对鉴定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和执行鉴定考场监考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行为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⑤对不合理鉴定收费提出申诉并可拒交。 (2)申请人的义务: ①申请参加技能鉴定须按规定向鉴定中心提供有关证明本人学历、从事申报鉴定工种的工龄年限和有关证明自己资历方面的证明等。 ②按规定交纳鉴定考核费用,包括报名费、鉴定费、鉴定材料费、证书费等。 ③严格遵守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定。 ④爱护鉴定场地的设施、设备和工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鉴定管理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考评员的裁判,自觉维护鉴定考核工作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