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1、认真遵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关纪律、会议纪律、工作作风、室内外卫生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白山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加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和勤政廉政建设。 2、要树立“务实高效、清廉理财、团结奉献、开拓进取”的局风,坚持用权为民,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诚实守信,反对欺诈行为;坚持方便群众,反对刁难勒索;坚持办事公道办事,反对人情关系;坚持热情服务,反对生冷硬顶。全体财政干部要做到政治坚定、思想端正、作风廉洁、业务精通、执法坚决、纪律严格,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干干净净干事,树立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3、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重大节日之际,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不准接受“回扣”,不准大吃大喝。 4、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对待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但不准“吃请”,也不准用公款“请吃”。 5、日常工作加班加点,特别是年终工作繁忙时,不准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6、认真执行市纪委关于干部买卖股票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者。 7、不准占用或到企事业单位报销个人移动电话或BP机费用。 8、加强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局党组的决定,维护局党组的威信和权威,反对自由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