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同意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编制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重点建设计划的执行。 认真搞好国债及预算内项目的稽察工作。 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 负责省委托和市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及概算调整审批。 验收市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竣工项目。 初审、上报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建立、完善全市建筑咨询市场。 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负责市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 建立项目微机档案,及时存储有关数据资料。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浑江大街152号 电话:3226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