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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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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白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工作机构
  
  白山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有关部门包括:
  
    发改委 经 委 教育局 科技局 民 委 公安局 安全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建设局 交通局 水务局 农业局 商务局 文化局 卫生局 工商局 
  质监局 环保局 广电局 体育局 林业局 安监局 旅游局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信访局 粮食局 海市局 邮政局 人民银行 
  信息产业局 劳动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新闻中心 外事(侨务)办 
  供电公司 电信公司  网通公司 食品药品监管局

地方机构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