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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喜杰市长在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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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政通发[2007]29号

                 (2007年5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解决民生问题的角度出发,全面研究部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努力在民生改善上实现大的突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
  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保障民生的安全网,社会救助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做好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是改善民生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改善民生的力度逐年加大,内容逐年深化,效果逐年提高,人民群众不断从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今年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12件实事,几乎全部涉及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问题。目前,我市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创业促就业有了新进展。2006年,全市创造城镇就业岗位46561个,开发公益性岗位4013个,城镇新增就业4323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3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逐步完善。2006年,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已达到15229人,占全市劳动力总数的33%,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额达到2691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4290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达99%。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37975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达到2903万元,累计为12127名职工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全市各类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05816人,生育保险人数达到70584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加大。2006年,全市城市低保对象达到189647人,发放救助资金达17981万元,救助人口和资金全省第一。农村低保人数为32065人,年人均救助达到183.7元。
  发展没有极限,民生工作也没有止境。在充分认识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民生工作与国内同类城市一样,仍处在初始时期、起步阶段,特别是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白山的要求,与建设全面小康的长白山第一市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创业促就业压力大。全市下岗失业人员8.2万人,占全市城镇劳动力总数的25.5%,占全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8.6%。其中通化矿务局和省属森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4.9万人,占全市下岗失业人员的60%。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比较突出。目前,需要安置失业人员8.2万人,全年预计开发就业岗位3万个,劳务输出净输出2万人,供大于求缺口3.2万人。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中“4050”失业人员约占总量28%。这部分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技能较低,实现再就业难,失业时间越来越长。同时,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稳定性低、可控性小,灵活就业人员随时进入失业状态。加之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向城市流动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愈加迫切。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体制、措施还不健全、不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窄。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较大,不少困难群众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群众关切的失业、医疗保障等热点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总体水平还不高。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保障扩面难,参保比例低。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不畅,基金总体支撑能力不强。特别是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财政支撑能力有限。社会救助标准低。我市城乡社会救助标准还不高,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为360元,我市为320元,长春市为400元。80%公共卫生资源集中在市及市以上医院,基层医疗设施和技术力量相当薄弱。截止到去年低,全市还有90多万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比较突出。我们虽然进行了大面积的棚户区改造,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任务还非常艰巨。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救助、灾害应急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救助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各项工作机制还有待于健全。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十分重视,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制度上健全完善、在措施上扎实有效,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在政策以及财力上对重点地区进行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支持,完善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为白山百姓造福。
  二、突出重点,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
  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是关键、改善民生是根本、构建和谐社会是保障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建立工作新机制,在目标的确定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通过突破重点、解决难点来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
  (一)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途径。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就业质量。
  1.要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岗位,要坚持用发展改革的办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努力让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人实现充分就业。一要抓好全民创业增加就业岗位。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今后,各地、各部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项目建设时,必须发挥投资和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全力增加就业岗位,今年新增3.6万个就业岗位。为加快全民创业,市委、市政府采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非税收入改革和加强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大厅外无审批等一系列措施,目的就是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推动全社会特别是机关干部积极投身到全民创业的热潮中,引领和创办经济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二要抓好信息对接岗位。要注重信息对称,进一步加大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扩大信息覆盖,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职业中介机构行为,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择业提供便利。要建立和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特别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要积极开展再就业服务,争取尽早解决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要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就业。去年我市结合棚户区改造,建设了27个“爱心助残就业亭”,有效地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困难,但不足的是冬季没有取暖设施,有关部门要研究办法,争取今后新建商品住宅区都要预留一定面积用来解决残疾人就业。三是要抓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今年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保证做到“零就业家庭”随时出现随时解决,“零就业家庭”要实现动态为零, “4050”人员就业人数要达到4000人。四是要抓好劳务输出拓展域外岗位。劳务输出是一个硬指标。要在已形成规模的北京、辽宁、山东等劳务输出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的领域,建立劳务输出基地,打造更具白山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新增劳务输出3万人。
  2.要免费提供创业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的根本。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以各类职业技工学校为骨干、以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建立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相挂钩的机制,全面提高困难群体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形成人人有技能、人人有业就的良好局面。全年要培训低保家庭子女1200人、下岗失业人员1.9万人以上。
  3.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离不开政策的扶持。要建立市区两级小额贷款创业基金制度,进一步减化手续,降低成本,为贷款者创造更加方便的条件。市级小额贷款创业基金要达到520万元,力争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150万元小额贷款创业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困难群体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使每个下岗失业人员应该享受的各项税费减免到位,应该享受的补贴全额发放到位,使政策能够发挥应有的效能,坚决杜绝“肠梗阻”现象。
  4.要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后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要针对当前劳动关系的新特点和突出矛盾,重点抓好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拖欠工资和依法为劳动者投保等工作,做到劳动关系基本和谐。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方便、快捷的案件投诉和查处机制,认真接待处理城乡劳动者在权益保障方面的投诉,大力推行承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要充分发挥好即将开通的“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劳动者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维权问题的机制性措施,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加强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各项权益。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样化、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1.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把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探索与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开展贷款缴纳保费业务,有效解决弱势群体参保难、缴费难问题。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做到应收尽收。要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近年来,被征地农民数量逐渐增多,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已经失地和即将失地的农民进行了认真研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予以落实。市社保局等部门要认真学习长春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尽快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要加快探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相关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问题,逐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激发农民的参保热情。
  2.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随着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将出现较大缺口。针对这个问题,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全力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切实增强基金支撑能力,保证失业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进行预防、调节和控制,避免带来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要针对国家限制高耗能企业等政策要求,提前研究做好我市高耗能企业员工未来的就业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办法,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加强与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合。
  3.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要构建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努力扩大覆盖面,对有条件的各类用人单位,必须强化管理,坚决把它们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今年,要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不足60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城镇中小学生、低保和贫困残疾人员以及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省、市给予补贴后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全覆盖。要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有能力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以解决个人负担过重问题,满足超出基本医疗之外的更高医疗需求。
  4.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要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今年要将建筑、采矿等行业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全市各类企业农民工参保在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继续实行高风险企业办理安全许可证和参加工伤保险“捆绑”运作的办法,力争在年底前将小煤矿和生产经营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参保率要达到70%以上。江源区和八道江区年内要实现小煤矿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积极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探索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工伤事故。
  5.要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经验,加大力度,协同推进生育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力争应保尽保,争取到2008年底覆盖面达到85%以上。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确保足额支付费用和保证待遇。
  另外,还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满足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商业保险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发挥补充作用,谁投保谁受益,多投保多受益,可以满足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多方面的社会保障需求,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积极为商业保险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力推进商业保险工作。各商业保险机构要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商业保险业务,共同建立一个完整的保险体系。
  (三)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要。
  要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
  1.要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的基础和核心。对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居民,要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情况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今年,省政府提出农村低保全覆盖的目标,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做到补助标准达到360元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对城乡特困低保对象要实施分类施保,分类施保的标准要高于平均补差标准,同时针对不同情况,对分类施保对象、临时困难户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在物价上涨较快时,针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受影响程度,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2.要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当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比较突出,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刻不容缓。今年要全面启动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把政府资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围。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在农村,要建立健全资助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抓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在城镇,要做好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住院保险工作。二是要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就医“优惠卡”制度。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以及卫生、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就医“优惠卡”制度和办法,制定具体的优惠项目,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院,在保证正常服务和诊疗水平的前提下,对凭卡就医的群众要按照规定要求,减免相关费用。三是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由于发生大病或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后仍有就医困难的群众,要研究办法给予特殊救助。
  3.切实维护困难群体享有社会事业发展的权益。社会救助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要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解决困难群体生产生活困难。目前,“上学难”尤其是教育不公平问题突出。各级政府要落实义务教育救助政策,通过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实习助学、提供小额助学贷款、“职业教育券”等方式,确保每个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农民工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要努力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要加大投入力度,以财政资金为主,尽快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廉租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通过建设廉租住房、发放住房补贴、租金核减等减免住房费用的方式,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对在棚户区改造中需要拆迁的城镇困难家庭要全面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对城市低保户冬季取暖费要实行补贴。从今年起,各地要建立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制度,按照政府补一块、集体助一块、个人出一块的筹资模式,采取新建、改造、修缮、转换、配租、部门包保等方式,帮助贫困农民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要切实解决灾民基本生活困难。要完善灾民救助工作预案和灾害救助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救灾捐赠及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全市的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出现灾情后,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保证每个灾民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减免法律咨询、律师代理、司法鉴定等服务费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做好特殊人群的救助工作,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高供养标准。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力度,继续实施“互助关爱”等助残工程,争取用3—5年时间全部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的住房问题。从今年开始,要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装配假肢,做好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社区康复工作。要注重依托社会力量搞好孤儿救助,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孤儿。要建立方便、快捷、安全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实行主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加大城乡贫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为他们提供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白山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已经制定出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今年,要全面完成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提高入住利用率,完善设施和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平台作用。
  三、强化措施,全面完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任务
  改善民生,主要在领导,关键在落实责任。要以硬的举措、好的机制、实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决策转化为惠民的具体实践,真抓实干,确保建立起就业和社会保障救助体系。
  一是要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要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力推动、部门全力组织、社会积极参与”的民生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生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和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办事想着群众,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各部门要以促进民生为己任、各尽其责,各出其力。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多渠道、多形式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形成民生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是要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民生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民生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盯紧任务,细化目标,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件一件地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热切盼望及时解决的每一件事情。
  三是要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做到季度一调度,半年一考评,年终要总结,完成任务的进行保障奖励,完成不好的,要进行问责。
  四是要为推进民生工作提供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其行政行为,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综合协调形成合力、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和全力服务群众的能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增加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投入,确保支出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对省政府明确要求用于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专项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不能打折扣,不能列而不支。同时,要通过开展慈善活动等,加强社会资金的筹措,发挥其对财政资金的补充作用。
  同志们,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充足的干劲、更富有创造性的举措,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富民强市、建设全面小康的长白山第一市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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