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按着双审双报的原则和审批立项的办法,由省、市经贸委和工商银行依据技术开发需要和信贷资金情况组织进行。
申报程序:省级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填报"吉林省技术开发项目立项建议书",报市经贸委和企业开户银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省经贸委和省工商银行,待省审核论证下达计划。市级项目由市经贸委、市工商银行对企业呈报项目进行审议,组织论证并下达计划。
承办科室:科技科 联 系 人:科长 吴运莲 承 办 人:庄俊才 联系电话:0439-3224029 邮政编码:1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