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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新产品开发项目审批和省以上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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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按着双审双报的原则和审批立项的办法,由省、市经贸委和工商银行依据技术开发需要和信贷资金情况组织进行。


  申报程序:省级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填报"吉林省技术开发项目立项建议书",报市经贸委和企业开户银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省经贸委和省工商银行,待省审核论证下达计划。市级项目由市经贸委、市工商银行对企业呈报项目进行审议,组织论证并下达计划。


  承办科室:科技科
  联 系 人:科长 吴运莲
  承 办 人:庄俊才
  联系电话:0439-3224029
  邮政编码: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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