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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办口岸临时过货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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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办口岸临时过货的审查和报批需办理临时过货的外贸部门,先经过所需过货点的主管口岸联检部门同意,再上报市口岸办,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2日内上报省口岸办审批。
承办科室:口岸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主任 孙桂林
承 办 人:张悦德
联系电话:0439-3225942
邮政编码: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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