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指南-信息内容
推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闭
】
工作程序:
(1)申报单位将拟推广的新产品、新技术的有关材料连同申请报告上报当地计经局(经贸委)或主管 行业局。
(2)再由各地计经局(经贸委)或行业主管局报送市经贸委。
(3)市经贸委能源科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初步同意后上报省经贸委。
审批时限:十日内完成
下一篇文章:
政务公开信息指南政务公开信息指南政务公开信息指南政务公开信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