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鉴定单位首先填写新产品鉴定验收申请表,附新产品鉴定验收材料,报市经贸委。省级以上新产品需经市经贸委初审签署意见后,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组织签定。市级新产品由市经贸委主持鉴定。 承办科室:科技科 联 系 人:科长 吴运莲 承 办 人:孙吉顺 联系电话:0439-3224029 邮政编码:1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