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凡是在市区进行公共建筑的,经市规划管理处公建科审批后,填写建设工程收费登记表,计算所建工程交款额度,携带供热手续并将所交款存到建设局帐户,由征费处办事人员办理。在一天内办完全部手续。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的8% 2.城市园林绿化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 3.给水工程建设费:所增加用水量每吨400元 4.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1‰(代市物价局收); 5.道路清扫保洁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 6.清运垃圾保证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预算造价2‰。 地址:八道江区滨江东街5号 收费单位:白山市城市建设资金征费处(建设局计财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