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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客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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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对出租车核发统一的标志。

  (二) 监督出租车装置经有关部门检验、符合标准的计价器,并监督经营者在车内张贴收费标准、计费办法。

  (三) 加强监督检查,对拒载、宰客等违章违法经营行为要按规定严厉查处。

  (四) 定期组织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的,发放出租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和有关票据、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