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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客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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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审批包车客运时,须审查经营者是否具备开业技术经济条件和所开行线路的条件。

  (二) 根据由客流地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认可的包车票或包车预约书发放包车客运线路标志牌。

  (三) 由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省内包车客运,并核发包车客运线路标志牌。

  (四) 省运输管理部门审批省际包车客运,并核发包车客运线路牌。

  (五) 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在经营者包车完毕后要及时收缴包车客运线路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