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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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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程序

  1、审查批准手续。

  2、公告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完毕,应在5日内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乡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或直接公告。

  3、核发证件。对审查合格者,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为经营者办妥经营许可证。

  (二)道路运输证发放、年审、补办程序

发放程序:

  1、查验证件。如车辆购置附加费证、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保险手续和身份证等。

  2、发放证件。

年审程序:

  1、公告年审事项。

  2、乡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

  3、交验相关证件。

  4、签署审验结果。

补办程序:
  1、 提出申请。
  2、 补办登记。
  3、 签发待理。
  4、 声明作废。
  5、 领发主证。
  6、 补办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