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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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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组织实施交通部及省交通厅制定、颁发的规章和命令,制定全市地方性交通规章、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
  2、 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和交通科技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
  3、 主管全市公路运输、内河运输、港航监督、船舶检验、公路路政等行政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市公路、内河航道的养护管理和修建工作,并对乡、村道路的建设实行业务指导;
     5、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6、 负责全市运输管理费、过路过桥(隧道)费等交通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
     7、 负责局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定员编制,按照局党委的决定,任(聘)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事业机关工作人员;
     8、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战略工作;
     9、 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交通局的工作;
     10、 负责口岸运输管理;
     11、 负责抓好全市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 承办市政府和省交通厅交办的事宜。

     二、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3225831)
     1、 负责组织和协调机关办公事宜。
     2、 负责局机关的值班、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3、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审核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
  4、 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全市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各科(室)做好有关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
     5、 负责机关的文件收发、传阅、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6、 负责局机关的各种印信(除专用章)的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工作。
     7、 负责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人员的接待,并根据规定安排食宿。
     8、 负责检查、催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及上报机关、领导的批示、指示。
     9、 负责交通年鉴、大事记的撰写工作。
     10、 负责机关的“四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基本建设、房屋管理和维修工作。
     11、 负责机关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及汽车驾驶员、门卫和勤杂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12、 负责机关的福利、组织机关人员参加义务劳动。
     13、 负责微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录像机、音响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4、 完成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劳动人事科(3223956)
     1、 负责做好人事调配,包括招工录干、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2、 负责与编委协调,做好机关与事业单位的编制工作。
     3、 负责干部和企业领导的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档案传阅和借阅制度。
  4、 负责审核、承办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手续,组织退休干部参加各项活动。
     5、 负责本系统的劳动工资管理、审批工资和各类奖金的发放,按规定做好各类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和工资的调整工作。
     6、 负责组织公伤、病退人员的劳动鉴定。
  7、 负责抓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8、 负责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抓好全系统的职称评定,组织对经济、财会、统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工作。
     9、 负责做好职工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0、 负责处理和接待劳动人事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1、 负责局机关干部奖惩、考核、工作目标管理,抓好局机关、直属单位劳保福利、技工、技师的评定工作。
     12、 负责抓好城市扶困、再就业工作。
    (三) 财务科(3225947)
  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对本系统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 负责组织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3、 负责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信贷、税收等有关财务工作。
  4、 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专控商品的审查申报工作。
     5、 负责银行现金结算、填制会计凭证、审核会计记帐凭证。
  6、 负责养路费专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7、 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公路养护、基本建设、市直交通企业财务管理。
     8、 负责交通系统的会计档案管理,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会计报表。
  9、 负责发货票的收、发和上级分配的各种债卷的推销认购工作。
     10、 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会计证的管理。
     11、 负责各项规费的收缴、资金筹措施与管理。
  12、 负责组织布置、审核、汇编及上报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四) 计划统计科(3222853)

     1、 组织编制全市公路、运输、港航、技改的中长期计划,协调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参与省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及竣工验收工作;
     2、 根据中长期计划和局党委指示,编制、衔接落实公路、运输站(场)内河建设年度计划、公路养护计划及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3、 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内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下达,进行中间检查、外业验收并组织进行设计审查工作;协调好建设单位、设计部门、施工单位的关系,会同质监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4、 按省市战略部门要求,组织编制全市交通系统战略规划、保障方案,编制落实年度计划,协调、监督年度计划项目的实施,并向上级反馈信息。
     5、 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规费收支计划和调整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和指导工作。
  6、 组织有关专家对优秀设计、优秀工程进行评选和上报;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7、 组织全市交通科研工作并组织落实、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全市交通系统科技成果的评选、上报和推广工作。
  8、 组织完成全市交通行业和省(市)重大国情调查、核算任务,组织完成全市交通系统统计年、月报,做好统计信息的查询和督导工作;
  9、 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收支及市投资项目的开工、竣工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地方专项资金审计和局直单位行政负责人任期目标及离任审计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 企管办(3225912)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按时、按质完成省、市、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完成本科室所分管的企业管理、统计、会计报表和安全生产等日常性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生产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完成上述及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过程中出谋划策,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和服务,为企业减轻负担;充分发挥企管办的组织、监督、检查、调控、协调、服务功能,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六) 党委办公室(3223935)
  1、 负责局直属单位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 负责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局属党、政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履行干部的任免、呈报手续。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拨、培养教育工作。
  3、 负责抓好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并做好评比、表彰和典型的培养推荐工作。
  4、 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5、 负责考察发展新党员及履行审批手续、承办接转党员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工作。
  6、 负责组织开展行业职工道德教育,抓好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评比考核、推荐工作。
  7、 负责局属各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认真上报评审材料。
  8、 负责全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召开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会,组织撰写政治工作论文。
  9、 负责全系统离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积极做好关工委工作。
  10、 负责做好统战、对台、侨务政策的宣传工作。
  11、 负责起草局党委决议,起草以局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
  12、 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计划,经党委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 工会(3225740)
  1、 认真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全心全意依靠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 负责检查和督促基层职代会的召开情况和职工代表提议案的落实情况。
  3、 负责开展劳动竞赛,做好劳模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4、 负责抓好基层工会的互助储金会,搞好职工生活大检查和访贫问苦工作。
  5、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帮助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活动。
  6、 负责抓好职工之家建设,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7、 负责抓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女工工作。
  8、 负责民主评议的检查指导工作,抓好集体合同的签订。
  9、 负责组织本系统的文体活动,努力培育“四有”职工队伍。
  10、 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11、 负责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正当要求,进行正确的引导。
  12、 负责交通记者站的通联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交通系统宣传报导网络工作。
  13、 负责《白山交通报》、《白山交通信息》的编集工作。
  (八) 团委(3223935)
  1、 负责指导本系统团的工作,搞好团的自身建设,做好基层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审批工作。
     2、 负责做好新团员的审批和办理团员证,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及团费的收缴和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
  3、 负责组织系统团员青年,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负责对团员开展遵纪守法教育。
  5、 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文体活动。
  6、 认真贯彻团市委、局党委的决议,及时上报共青团工作及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
  (九) 纪检、监察室(3223963)
  1、 负责受理查处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2、 负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负责全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
  3、 负责对党员、干部、执收执法人员的党纪政纪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4、 负责履行案件的审批程度,及时向同级党委、市纪委、市监察局汇报各种违纪案件的查处情。
  5、 负责抓好纪检监察室的自身建设。
  6、 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的日常工作。
  7、 负责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三五”普法教育工作。
  8、 根据谁分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来信来访的落实,搞好与查处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9、 依靠群众,认真搞好党内、党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