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及内容 凡是从白山市区运出木材、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木材运输证》。 (二)办证程序 1、非市直国营林场申请《木材运输证》的单位或个人须持有区林业局出具的《木材运输证介绍信》;市直国营林场外运自产材,须持有本场出具的《木材运输证介绍信》。 2、申请木材运输证的单位或个人还须持有木材来源证明(自产材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民自留山和个人房前、屋后采伐的木材,要有乡镇林业站出具的自产证明;购买的木材要有木材生产单位销货正式发货票;先发货后结算的要有予交款收据或双方订货合同。 3、省内木材运输证三日内有效。 (三)期限 若无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四)收费标准 1、工本费:每份1.50元。 2、林业保护建设费:每立方米原木5.00元。 (五)联系部门:市林业局林政科 联系人:宋成玉 联系电话:332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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