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发《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的程序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符合吉林省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吉林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细则》的标准要求,申办程序如下:
(1)拟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者提出书面申请; (2)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商业科实地检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申请表》; (3)按要求填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申请表》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后,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
2、审批时限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欲开办企业的检查验收,并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将《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发到申请者手中。
3、收费标准,
每个《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代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取工本费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