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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关系审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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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镇人口的千分之二或其它方面的“农转非”指标,办理人凭公安部门签发的“迁入证明书”和计委签发的“吉林省农转非许可证”到市局业务科办理,发给由省粮食厅统一印制的“准予转吃商品粮通知单”并由县(市)区粮食局负责办理城镇粮食关系,此项业务概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