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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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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并建立由市政府本级、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窗口单位组成的市长公开电话三级办事网络,市长公开电话专线"12345"。向社会公开承诺"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

  (一)受理。由受话员通过微机记录来话人反映的内容、联系电话及来话时间,来话人愿意透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也可进行记录登记,并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待办件。

  (二)办理。分办人员根据待办件的轻、重、缓、急,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传真、文件、会议等形式,采取直办、转办、特办、呈办等办法进行办理。

  1.直办,对一般性咨询等事项,直接通过电话答复 。

  2.转办,按分口办理原则,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直接转有关网络单位办理。

  3.特办,对跨地区、跨部门,难度较大、责任不清的事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分办人员协调办理; 对紧急事项,分办人员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后,跟踪办理,限时办结。

  4.呈办,对重大、复杂需市领导批示的事项,以专报形式报送有关领导,经领导批示后,按领导批示意见认真办理。

  (三)反馈。承办单位按办量期限,将办理结果或阶段性办理情况反馈给市长公开电话室,未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四)归档。办结件整理后存档备查。

  联系电话:3241021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