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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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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审批需提供如下材料:

  1、 出国申请文件(由县(市)区政府、县处级单位出具的有编号、签发人的正式文件)。

  2、 出国(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

  3、 邀请函及翻译件(参加国家或省团组出访,提供有关审批部门下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及组团通知)。

  4、 审查批件或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出具)。

  5、 在职证明。

  6、 保证书(由派员单位出具有领导签名、单位签章、保证在外期间遵守外事纪律,保守国家机密,保证按期回国等)。

  7、 身份证、工作证及复印件。

  8、 出国抵押金复印件。

  9、 出国人员自然情况表(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地址、电话、父母爱人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高、体重、血型、血压等)。

  10、 因公护照(护照在本人手中的必须提供)。

  11、 照片(黑白,3.2cm*4.2cm正面免冠素背景半身近照)10张。

  二、 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确认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部委或外省市审批部门下达的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任务批件及组团通知的复印件。

  2、 本省审批部门下达的出国任务批件。

  3、 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复印件(赴港澳交验通行证)。

  三、 邀请外国人来华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临时邀请来华人员,需提供报告,写清来华人员自然情况,来访目的,停留时间,费用来源。

  2、 邀请外国文教、经济专家,需提供报告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3、 外国人来华就业,需提供报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企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企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 邀请外国来华留学生,提供jw20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