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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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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的对外、 侨务和边防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外事、侨务、边防及涉外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和边防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处理全市的政治性涉外事项。
  (二)协调市内各部门的外事、侨务、 边防工作及涉外活动计划;研究会签市内各部门涉外和侨务、边防工作的请示报告;处理有关外事、侨务重大涉外事项;协助省及国家对口部门做好有关外事、侨务和边防工作。
  (三)负责掌握处理全市外事、侨务、 边防工作及外国人、华侨、外籍华人在市内各地区的活动事项;负责掌握与我市毗邻和主要交往国家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和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及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做好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接待工作,统筹办理市级领导参加涉外公务活动事宜,指导全市涉外礼宾工作。
  (五)负责我市因公出国团组或人员的审批工作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我市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审批工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请签证工作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函(电)以及公证、认证、外国侨民管理等领事业务;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或人员进行政策和纪律教育;了解出国团组或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和出访结果;负责向外交部、外经贸部选派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
  (六)负责全市边界和边境管理工作;研究、 处理有关边界事务以及边境涉外事宜,主管或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市各县(市)区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及友好基层单位的活动;开展对外民间友好交往。
  (八)负责归侨、侨眷工作,做好归侨、 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九)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外宣传的指示, 做好群众性的外事、侨务、边防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我市在国际上的影响和知名度,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我市重要涉外报道和稿件以及对外表态口径。
  (十)组织协调开辟、调整外宾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境外捐赠的审批工作, 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及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协助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做好港澳同胞在市内眷属工作;督促检查侨汇物资供应情况。
  (十二)负责管理或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我市外国专家、外侨、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以及其他专家领事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人才、资金引进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市各县(市)区、 市直部门和单位外事、侨务、边防机构的业务工作;总结、交流外事、侨务、边防工作经验,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负责全市外事、侨务、边防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四)配合和协助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侨务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侨务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五)承担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
  职责:了解掌握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外事、侨务、边防工作情况;起草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计划;编写外事、侨务、边防综合简报、信息和专项请示;负责会议的筹备及组织会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及国家对口部门有关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侨务调研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因公出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出境证明签发工作;负责办机关机要、文秘、档案、督办、保密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协调办机关及县(市)区外办的工作;负责办后勤工作。

  (二)外事科
  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党政友好代表团及外国议会、民间友好代表团;负责我市与各国和地区的外事往来和友好交往工作;负责协调我市及县(市)区同各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工作;指导全市县(市)区涉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同有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市涉外部门接待外宾方案的审批及办理市领导参加外事活动的礼宾礼仪事宜;负责来访及出国团组、人员的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侨民的管理及外国文教、经济和科技专家的引进管理工作;负责外国常驻我市商社、代表处、办事处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全市政治性涉外事件;负责全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申办、延期、收缴和吊销管理工作;承办我市出国人员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业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在办理护照、签证过程中的违纪团组和人员;负责涉外公证、认证工作。

  负责出国审批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制定我市有关出国审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我市因公出国团组的审批及申报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和协助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处违纪重大案件;负责市级领导出访工作;负责向省外办、外交部、经贸部推荐选派驻外使领馆工勤人员。

  负责我市边境管理和界务涉外事务工作;每年定期与毗邻国家朝鲜共同组织联合勘界和边界检查;主管与朝鲜界务会会谈会晤,并参与研究、承办、会签涉外会谈方案、报告;负责协调边境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边防工作。督促、检查国家边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省边防政策、规定、条例的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制定我市边防建设规划;调查研究边防工作,掌握边境动态;协调处理有关部门的边防工作。

  (三)侨务科
  负责市内侨务政策、法规的拟定,督促、检查侨务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归侨和港澳同胞在境内眷属的工作; 负责管理协调归国华侨和港澳同胞的安置和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做好归侨和侨眷知识分子工作;负责认定侨务工作对象的身份;接待并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全市侨务调研工作。

  负责组织接待海外华人、华侨及其社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外科技、经济、资金、人才的联络、引进和落实工作;做好华裔智力、技术、设备、资金的信息通联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的审批及后继管理工作。

  外(侨)公务电话号码 
  主 任 室:3216901
  副主任室:3234442
  人 秘 科: 3223410
  外 事 科: 3212303
  侨 务 科: 3217025
  边防委办:321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