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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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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防战备工作方针、政策,依照《人民防空法》所赋予的权力,组织有关机关、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通力合作,完成《人民防空法》规定的任务。
  (二)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白山市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规划及城市防空袭行动预案,按照平战结合和人防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建设规划和地下室建设,按照城市防卫作战的要求,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卫建设。
  (三)负责拟定战时人员疏散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拟制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它后勤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对人民群众进行人防战备教育和“三防”常识教育。
  (五)负责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搞好通信业务训练,加强防空通信值班,迅速准确地传递发布防空警报信号和顺畅地指挥防空袭斗争。
  (六)负责训练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进行防空科技及学术研究。
  (七)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经费,人防业务经费“四项费用”集资,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以及人防物资、设备、器材的管理。
  (八)根据上级人防部门的安排,如期完成现有人防工事的维修计划,使人防工事始终保持战备状态,一但战争爆发随时投入使用。
  (九)负责对全市人防战备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督促检查人防战备工作落实情况。
  (十)负责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搞好人口疏散,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及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内设机构

  人防办依据以上十项职能,共设置内设科室四个:秘书科、工程科、指挥宣传科、财务科。
  (一)秘书科
  负责情况综合、政策制订、文书档案、行政监察、行政管理、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生活福利等工作。(联系电话:3225461)

  (二)工程科
  平时负责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的技术、设计、施工、质量等管理和业务指导,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应急技术转换,指导人防工程的抢修、完善、利用等各种防护技术保障工作和工程测量及绘图,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3222860)

  (三)指挥宣传科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3223952)

  (四)计财科
  负责人防建设计划、统计、财务、审计、物资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322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