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私产房屋变更登记须知 | | | | |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 一、提交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审批手续。 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5、申请人身份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7、房产测绘报告。 二、办事程序: 4号窗口收件、现场看房、房产测绘、复审、处领导审批、4号窗口开票、10窗口交费、8号窗口换发票、6号窗口发证。 三、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套80元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加收0.3元。房产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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