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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关于公开选拔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副院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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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通化矿业集团总医院: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市直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市妇幼保健院向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业务副院长,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选拔业务副院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运用竞争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建立一支精干、廉洁、高效、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卫生干部队伍。

  选拔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任人唯贤,注意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

  二、选拔的职数
    
  根据市妇幼保健院的干部配备职数,需配备业务副院长一人。
    
  三、选拔的资格和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全市卫生系统具备相应职务的正式国家干部。工作特别优秀的,相应条件可以放宽。
    
  (三)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理论素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
    
  (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在妇产科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医务工作者,特殊情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具有解决妇产科疑难杂症的工作能力。

  (八)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发动。考核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公布选拔任职资格、条件。
    
  (二)公开报名。由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向局党委办公室报送申请书,并填写《公开选拔业务副院长申报审批表》。
    
  (三)资格审查。凡参加选拔的干部,持本人的各种证件(包括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刊物)、自传及《白山市公开选拔业务副院长申报审批表》到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由局党委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人选。
    
  (四)选拔方法。此次选拔按百分考核,共分四项:
   
  1、笔试。符合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统一笔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占40分。
    
  2、答辩。由参加笔试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选拔任用报告(内容包括:介绍个人工作经历,业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上岗后的工作设想)。局考核领导小组将组成评委会,并就相关知识和问题进行答辩,占20分。
    
  3、民主测评。在答辩的基础上,由评委和参会人员对参加选拔任用者进行民主测评,占20分。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答辩和民主测评的综合成绩,经考核领导小组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责成局党委办公室对其进行组织考察,20分。
   
  (五)决定任命。根据考察结果,并结合市妇幼保健院整体工作需要,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进行任职前公示,报市人事局审批备案后正式任命,并由市人事局负责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五、时间和步骤
   
   11月20日-30日为报名时间;12月5日为笔试时间;12月7日为答辩时间和民主测评时间;12月10日-19日为组织考察时间;12月20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联系人:王  铭     电  话:3223687    13384390019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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