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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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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整目标及调整政策;衔接、平衡各重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负责综合分析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研究国内、省内及市内经济形势,进行全市经济的预测、预警;参与研究财政政策,研究提出运用信贷,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四)提高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研究分析市内、市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管理全市物资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七)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和参与研究制定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九)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研究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十)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协调推进农业产业化;研究提出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十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资金筹措与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负责职工福利、后勤服务;保密管理;负责安全保卫、信访;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参加市里安排的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电话:3224486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规划和政策;研究和提出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全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生产资料平衡计划、拟定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参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电话:3215759
  (三)经贸流通科(市第三产业办公室)
  研究和分析全市资金平衡以及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设;根据国家和省计委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审批国债项目,监督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和使用情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规划和投向;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拟定除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监测和分析利用外资的状况;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承担市开放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正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批第三产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协调第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电话:3223246
  (四)投资科(边境建设办公室)
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措施,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负责国家、省和市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确定及组织协调、调度工作;研究提出城市设施、环保建设的投资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建设的补助投资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投资许可证发放工作;参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电话:3225478
  (五)地区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白山生态市建设规划;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环境整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按计划提出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的优先序列;研究需要确保用地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核、审批重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负责全市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工作;承担白山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3226946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扶贫工作办公室)
  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生态研究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安排重大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
研究提出全市贫困地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的计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电话:3225532
  (七)能源交通发展科(国防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调控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监测、分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批和呈报重大建设项目。
  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提出全市能源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监测和分析全省能源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批和呈报建设项目;负责研究提出节能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协调全市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为重大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检查国防交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电话:3225607
  (八)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科(国防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化工、机械、冶金、建材、医药、轻工、纺织、食品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制定相关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规划工业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批和申报基本建设项目。
  贯彻落实国家国防动员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办、沈阳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命令;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组织以军事需求为目的的国民经济实力调查;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组织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组织提出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的建议与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战略物质储备计划。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金,安排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分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提出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高技术产业前瞻性分析预测,市场研究和信息发布工作。电话:3225543
  (九)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出版、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电话:3224795
  三、人员编制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
  四、办公地点
  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各科室办公地点设地市政府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