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长白山日报 责任编辑:宋航)市地税局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税收政策,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该局出台23条地方税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大力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把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涉农税收政策送到乡镇、集市和农民家庭,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全面促进新农村建设。二是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该局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村基层百姓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乡镇税收征管,严禁“白条”收税,严禁摊派强行收税,严禁转引、买卖税款,严禁上路组织税收检查,严禁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加大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持纠治地税内部违规违法行为,努力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三是大力组织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组织收入既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能,也是国家筹集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的重要途径。该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采取强有力的组织收入措施,创新征管手段,完善征管办法,不断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努力保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需要。2006年1至5月,全地区税收收入继续保持高比例增长态势,全口径税收为2.4亿元,为上年同期实收1.9亿元的126.3%,增收501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