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凝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制定《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及基础条件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 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和根本途径。有利于解决农村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占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质量,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现社会公平、共同富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促进农村全面繁荣。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决策。 当前,我省“三农”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民实际收入水平低,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财政面向农村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滞后。农村资源环境持续恶化,村镇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农民素质总体上不高,小农意识较强,自我发展能力弱。要从根本上破解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凝聚全社会力量,统筹城乡资源,缩小城乡、工农、区域间差别,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 经过建国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具有较好基础,公共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和能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较好基础。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有力地带动了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的带动和支持下,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到2005年,全省人均GDP达到12000元,在全国排第14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4年3000元的基础上实际增长8.8%,达到3264元,在全国排第11位;粮食总产量516亿斤,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97.3%的乡镇和63.1%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村村通电话;农村电网改造基本完成,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30%;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民人均居住面积19.78平方米,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71.21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了一定基础。农民消费预期发生较大变化,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十分迫切。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 (四)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经过15年的奋斗,到2020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远景目标是: ———生产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完备,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大幅度提高,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业增加值在2010年基础上再翻一番;在粮食大省、畜牧业大省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农产品加工业大省和农村经济强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再翻一番,县乡财政实力显著增强,1/3的县(市)成为经济强县,3—5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生活宽裕。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工农、城乡、地区之间差别明显缩小,农村全面实现小康。 ———乡风文明。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农民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树立起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新风尚,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社会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村容整洁。农村基础设施根本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村镇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管理民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各项民主制度健全,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满活力,村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五)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 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远景目标,关键是“十一五”期间打好基础。到2010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业增加值达到840亿元,年递增7%;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3000亿元,年递增24.5%以上;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0∶45∶25;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550亿斤阶段性水平;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460万吨、160万吨和50万吨;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区域经济结构和农产品优势产业带。 ———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50元,年递增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2850元;农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2平方米,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达到60%。 ———农村社会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农村体育、商贸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和道路、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农村信息化及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有长足发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100%的乡镇和90%以上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 ———村容村貌实现较大改观。采取旧村整治、新村建设、迁村并点、生态移民等办法,1/3村完成“四改四清”(改水、改厕、改灶、改路和清理围墙院落、清理垃圾粪便、清理边沟污泥、清理乱堆乱建)建设任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力争达到10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90%。 ———农村科技教育达到新水平。农村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农村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保持在90%以上;90%以上的初中毕业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职业技术水平;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9%以上。初步形成基础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青年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农村文化建设得到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农村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人口缺陷率明显下降;婚育观念得到改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村社会。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农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有新提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明显增强;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乡镇政府职能明显转变,农村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五五”普法建设逐步深化,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农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得到转变,树立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农村新风尚。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建设现代农业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支撑,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保证,突出工业拉动、城市带动、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努力把全省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壮大财政实力,奠定发展基础。 二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农村体制和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达标工程,不搞一个模式、一刀切。 五是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分层实施,防止大轰大嗡,急功近利。 六是坚持政府扶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围绕开发提升新产业、研发推广新技术、规划建设新村镇、培养造就新农民、构建完善新体制、建立健全新机制、培育发展新组织、拓展启动新市场八个方面进行。 (八)开发提升新产业。 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创新农业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围绕培植农产品加工业这一支柱产业,发展壮大玉米、肉牛、生猪、禽业、中药、特产、稻谷、乳业、大豆和绿色食品10大龙型企业集群。突出主导产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的发展。到2010年,培育一大批生产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高、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全省玉米、畜禽产品和园艺特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100亿元、1000亿元和600亿元,粮食综合加工率达到70%以上,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粮食加工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的70%以上。 ———加强优质商品基地建设。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支持建设50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品种更新、土地整理、田间排灌、机耕路修建和“沃土工程”等措施,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提高地力、土地产出率和粮食优质品率,实现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优质粮食产业带,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品质和生产效益,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实施精品畜牧业工程。围绕“粮变肉”工程,加快牧业小区建设,加速推进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加强重大疫病防控,强化牧业科技创新、良种繁改和标准化饲养,加快牧业大县、大乡建设,提高畜产品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发展草业经济,建设优质饲草基地。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到2010年,牧业大县发展到30个,牧业大乡发展到500个,牧业小区发展到10600个,建设优质饲草基地1000万亩。实施高效园艺特产业工程。在东部建设11大类规范化北药生产基地和生态山珍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蛟河—敦化—安图—汪清食用菌产业带;在中部建设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等4大高效特产业生产基地;在西部建设油料、糖料、杂粮杂豆3大特产业生产基地。推进人参产业振兴计划。实施绿色食品工程。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重点开发大米、杂粮、杂豆、蔬菜、瓜果、饮品、肉类、乳品、山珍等12大类绿色农产品。到2010年,在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化的基础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大幅度提高,成为带动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和农产品出口创汇的骨干。同时,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保护和开发好渔业资源。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产品基地技术承载能力、抗灾避灾能力、投入产出能力为目标,通过增加投入,完善设施,改善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积极兴修农田水利,完善提高农田排灌设施,增加灌溉排涝面积,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建立旱作农业耕作体系。到2010年,新增灌溉面积1000万亩,大型灌区工程配套率达到85%,工程完好率达到90%。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实施“1000万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继续加大对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扶持和引导机耕服务队、农机大户、农机租赁公司发展。支持和鼓励科研单位开发新机具,在重要环节上实现突破。到2010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800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70万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加强基本农田防护林建设。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草)、“三北”四期、农田防护林网更新等工程建设,提高防护林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增雨、人工防雹能力。 ———加强农村服务业建设。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就业、方便生活为目标,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导向,合理规划布局,拓宽服务领域。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交通运输、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法律咨询、经济鉴证等服务组织,扩展服务项目,开发新的服务品种。提升传统服务业,推进农村物流、商贸餐饮、文化卫生等经营业态创新,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设施建设。培育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信息、旅游、商务、房地产等农村新兴服务组织。 ———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依托“金农工程”,启动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搭建农村信息交换平台,全面推进电话、电视、电台和电脑网络“四电合一”建设,拓展综合信息网络功能,提高信息入户率。用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管理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卫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发展精准农业。建立和完善水情、旱情、灾情、水质监测、气象服务、耕地保护、地质灾害等信息系统,为农业生产服务。到2010年,全省所有乡镇和80%的行政村建立起农村信息服务站。 (九)研发推广新技术。 大力研发和推广应用科学技术,靠科技创新支撑和带动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以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和农业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建立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重点解决制约我省农村发展的关键难题。突出自身资源特色与技术需求,着力提高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生产企业原始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财政、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鼓励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之后的再创新,提升参与国际科技竞争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加对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探索对重大科研课题实行招标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涉农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到2010年,培养省级农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300人,国家级拔尖人才50人。 ———加大新品种开发力度。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超高产理论、生物工程等技术,加快主要粮食作物超高产品种和优质畜禽品种的选育。到2010年,选育农作物新品种100个,畜禽品种(品系)10个,特产新品种2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比重在80%以上。建立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区1000万亩、畜禽改良示范区27个,实现农作物新品种3—5年更新一次,畜禽品种种源每3年左右更新一次。 ———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加快改革步伐,提高推广人员素质。按照公益性职能、专业化配置、区域化建站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各类农业站所,加快形成国家推广机构和其它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新体系。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新机制,探索科技推广新形式,积极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以及专家大院、区域工作站、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农村青年中心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加快农业实用技术和新技术推广步伐。加快推进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步伐。推动“科技带动、行政推动、示范牵动、农民互动”的成果转化方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到2010年,生物防治玉米螟、农田统一灭鼠、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面积4000万亩以上。研发推广农业新技术100项,重点推广玉米、水稻、大豆高产优质、节本增效栽培技术。 (十)规划建设新村镇。 构建村容整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村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根据经济实力,对不同区位、不同地貌、不同规模的村镇,实行旧村(镇)整治、新村建设、迁村并点、生态移民建村等多种办法进行分类分步改造。以村容镇貌整治为重点,从道路建设、安全用水、电力供应、清洁能源、房屋改造(路、水、电、气、房)等方面入手,进行村镇整治。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预算内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各部门、各方面资金协调和整合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集中向村镇整治项目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村镇整治,防止盲目大拆大建。充分发挥农民在村镇整治中的主体作用,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围绕直接受益的村办公益事业投工投劳。研究制定农民投工投劳突破“一事一议”上限控制的相关政策。 ———搞好村镇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先行、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切实安排好生产性建筑和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文教、医疗、商业、服务业等各项设施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建设新村镇。支持编制村镇规划和开展村镇治理,从实际出发制定村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凡符合目录的项目,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规划设计单位,为村镇编制审核规划,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交通部门规划、设计、勘查村屯道路,只收取成本费;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房屋建设审批手续,减半收取本级规费;其它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按规定在税收、新征用土地防洪基金减免、用电等方面给予扶持。村、镇自来水免收水资源费。 ———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强村镇道路、供水供热、燃气、垃圾污水及学校、医疗、文体活动、托幼、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电力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供电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力度,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加快有线电视普及率。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满足农民基本医疗需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的工作方针,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行政村水泥(沥青)路建设,搞好乡村运输线路和客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启动“农村清洁能源工程”。以秸秆气化、沼气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利用为重点,提高农村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依法严格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对国有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土地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镇整治建设用地涉及林地的,除上缴国家、省有关税费外,本县(市)留用部分50%返还给村集体,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全省在20个县、200个乡镇、1000个村建设沼气和秸秆气化供应站,覆盖40万户。 ———加大村容镇貌改造力度。重点做好改水、改厕、改灶、改路和清理围墙院落、清理垃圾粪便、清理边沟污泥、清理乱堆乱建工作,彻底改变村镇面貌。集中建设牧业小区,使家庭分散饲养转变为集中饲养。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的方式,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加强村屯绿化,引导农民搞好房前屋后绿化,做好街道绿化美化工作。对旧村改造中腾出的空宅地,凡有条件复垦的及时进行整理复垦;经国土部门立项并验收合格增加的农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置换建设用地指标。鼓励零星村庄农户就近迁入本乡镇试点中心村(建制镇规划区范围除外)建房落户,跨村建房的农户在原户口所在村无住宅或拆除原住宅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宅基地的,新建住宅用地可享受本村村民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村屯绿化达标3607个。 ———突出小城镇建设。整合资源,利用现有基础,积极引导人口、产业、商贸、教育文化等要素向小城镇聚集,提高公共资源、基础设施利用率,提高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形成村镇建设新格局。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 ———合理确立新村镇建设的模式与推进步骤。新村镇建设,根据东、中、西不同地理条件、气候特点、民俗及优良习惯,按四种模式推进,即农村重点中心集镇模式、城市周边农村模式、一般农村模式、边远贫困农村模式。同时,注重培育、开发建设一批具有民俗传统、风景名胜、历史文化等特色风格的知名村镇。新村镇建设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6年至2007年,为启动试点阶段,在全省9个市(州),选择30个镇、100个村进行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树立样板。第二阶段,2008年至2010年,为深入实施阶段,到“十一五”期末,全省1/3的村达到新村镇建设标准。第三阶段,2011年至2020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基本完成村镇建设改造任务。 (十一)培养造就新农民。 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自我发展能力、伦理道德观念、思想精神风貌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进程。要通过完善农民教育培训等制度措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塑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把农村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优先发展。创新管理体制,加大扶持力度,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校计划,每个县集中建设1所多功能示范性职业学校。 ———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管理人才为目标,以经济管理、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技能为重点,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以培训基地、培训教材、师资队伍“三位一体”为目标,以高、中等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技校为依托,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每个乡镇建立1个技能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实施“创业人才孵化工程”,坚持职业培训与创业实践相结合,培养一批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高技能创业型人才。进一步整合教育、农业、科技、劳动等方面的资源,大力发展“前校后企”型农村职业教育,着力培养中小企业、合作组织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转移就业和勤劳致富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库,抓好师资培训,提高师资教学水平。大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技能扶贫项目。重点抓好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妇女和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在实施好“每村1名大学生”培训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每村10名中专生”培训计划。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 ———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各级电视台、电台要开办好面向农村的频道和栏目、节目,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扶持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新办法。规范农村文化市场,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强化生态文明宣传,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文化对口支援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 ———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亿万农民健身工程”,大力倡导和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和提高农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指导骨干队伍,有针对性地培训乡村体育骨干,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健身。逐步增加对农村体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的投资,提倡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农村体育事业。2010年,每个县要有5个以上乡镇建立体育活动场所,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到2名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吉林”创建活动,建设“平安乡村”。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治安防范,从严查处黄赌毒及社会丑恶现象,清除“村匪屯霸”和流氓恶势力,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施“爱民固边”工程,全力维护边境地区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城乡协调推进“三结合”,深入开展“五关爱”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强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开展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服务,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关注农村弱势群体,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趋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和社区老人服务网络。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一站、一栏、一员”(即每村建设一个科普宣传站、一个科普宣传栏和一名科普宣传员)为载体,加大农村科学技术普及力度。扎实开展文明村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等创建活动,倡导新风、反对陋习,倡导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反对愚昧,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一推双带”活动。把培育新农民与促进劳动力转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带动农民素质提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通过培育新农民促进农民离土、离乡、离农。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快实现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合理有序流动;清除农民进城务工门槛,取消一切对外来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效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建立和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制止和惩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到2010年,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450万人,农民非农收入的比重提高到30%。 (十二)构建完善新体制。 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旧体制,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工农联动的新体制,建立新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党群干群关系。 ———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在优化乡镇布局基础上,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乡镇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法治型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和规范乡镇行政机构,整合事业站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试点,探索乡镇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培训工作。继续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大力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划分县、乡、村事权和财权,明确公共财政支出责任。界定政府、农民、社会中介机构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上的分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元参与的新投入体系。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制”。 ———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县级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制度。做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定编、定岗、定员工作,妥善安置未聘人员,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探索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救助救济、优待抚恤、大病救助、“五保户”供养等优抚制度,发展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建立“五保户”供养、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增长机制。完成乡镇敬老院向福利中心的机制和功能转换,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把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结合使用,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有计划地整体迁移。到2008年,以县(市)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省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各项任务。 ———建立农村金融投入体制。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有效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服务于“三农”的主力军作用。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发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积极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和农村互助信用担保机构。以专业保险公司为依托,建立“三农保险”组织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十三)建立健全新机制。 按照“两个趋向”的要求,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立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新机制。确保社会发展的重心向农村倾斜,经济发展的重心向农业倾斜,利益分配的重心向农民倾斜。 ———建立政府支农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宏观支农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计划、信贷、保险、科技等支农力度,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渠道,实现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和政策资金安全使用保障制度,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机制。省、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加大对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支持力度。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贴息、补助、减免税收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开发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引导金融投资方向,尽快开展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建立以工补农的政策、法律和融资保障体系,培育有利于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环境。调整城市建设思路,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积极为农民进城就业、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和劳动保障创造条件,增强城市带动功能。 ———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加重农民负担举报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和完善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办法,严格制止乡村两级组织举新债。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工负担。 ———建立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高村民自治程度。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调整村级组织设置,扩大村组规模,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同时鼓励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村党组织、村委会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既能体现党的意志,又能体现村民意愿,不断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引导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允许被征地农民用土地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允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农业科研单位租赁耕地,建立种苗繁改、示范推广基地,发展优、新、特、绿农产品和设施农业。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和补助办法。 (十四)培育发展新组织。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关键是引导和扶持农民走向新的联合与协作,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自愿、互利、协作、发展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010年,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联合社、专业联合会等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5000个,入社(会)农户150万户,使全省6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购销。 ———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扶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扶持力度。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一步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解决合作经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社会资本和域外资本参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按照中、东、西及城市郊区产业、资源等不同情况和特点,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生产、加工和购销型合作经济组织。到2010年,全省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点达到1000个。强化试点单位在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示范引导。 ———加强教育培训。启动实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计划”。以县为单位,分期分批对乡村干部、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村能人进行合作理念及相关知识培训。用五年时间,培训10万名农村新型合作组织领办创办人才,培养1万名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 ———加快立法进程。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进程,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和示范章程,完善和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投资入股、财务管理等办法,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十五)拓展启动新市场。 着眼于启动农村市场,推动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速农村市场化进程。 ———建设城乡统一市场。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发挥城市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大集团、大公司向农村流通领域延伸,建设和发展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活跃城乡市场,提升农村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围绕粮食、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种子、生活消费品、建筑材料,依托龙头带动,建立健全商品市场流通网络,创新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扩大市场覆盖面。 ———积极培育多元化市场竞争主体。大力发展中小商户,形成“百家争市”的局面。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适当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和经营形式,更好地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保护各类组织、个人参与农村市场建设。鼓励流动小商小贩走村串户,收购农产品,供应农村日常生产和生活必需品,搞活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大力发展农村物流中介组织。通过能人领办、企业创办、农民自办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市场开发中介组织。支持在农村建立以产品为联系或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从事农产品运销。支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兴办仓储设施、购置运销设备,开展商贸活动。 ———为农民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农村信息入户工程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加强对农村市场的执法监督,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健全市场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进入市场的积极性,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在着力推进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同时,加速推进农村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行业和区域间合理流动。 ———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名品、精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推进战略,依靠品牌开拓市场。整合资源,形成群体优势。鼓励同类企业向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靠拢,支持名牌企业通过收购、联营等方式,与同类企业合作,促进农业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集聚,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十一五”期间,重点在大米、葡萄酒、人参、鹿茸、矿泉水、苹果梨、肉牛、肉鸡、生猪等产业进行品牌整合,集中力量打造吉林鼎吉大米、吉林梅花鹿茸、长白山人参、长白山矿泉水、通化葡萄酒、长白山葡萄酒、皓月牛肉、德大鸡肉、华正猪肉、金昌SOD等知名品牌。到2010年,创中国名牌产品5个,力争达到10个。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规范化、系统化,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突破市场准入瓶颈。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化技术推广四大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地理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到2010年,对40%的农产品实行地理标识管理。 ———积极参与国际化。积极主动地参与世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以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实施“东进、西拓、南下、北上”战略。积极发展与俄罗斯的农业技术合作项目,依托我省技术和人才优势,逐步扩大在俄罗斯的玉米、大豆、蔬菜、养殖业生产规模和劳务输出。继续发展与韩、日、法等国的农业贸易合作,扩大我省玉米及精深加工品、肉鸡和特产品出口规模。以菲律宾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与东南亚各国的农业经贸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发中东市场,扩大我省肉牛、肉鸡出口规模。扩大我省与南非、巴西的农业合作与劳务输出。到2010年,以吉林德大、黄龙、大成等龙头企业为依托,扶持建设20个出口创汇龙头企业;重点建设玉米、大豆、水稻、中药材、特产品、林产品、畜禽产品等10大出口创汇基地;对外劳务输出总量达到30万人。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动与实施 (十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开好局、起好步。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必须取得实质性进展。总的要求是:现代农业建设要有新进展、农民收入水平要有新提高、农村改革要迈出新步伐、社会事业发展要有新举措、社会风气要发生新变化、村镇改造要取得新成果、基层党的建设要有新面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开创新局面。主要发展指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粮食总产量530亿斤,增产14亿斤;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增长25%;畜牧业总产值增长8%;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30万人,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基本完成100个村改造试点任务,启动30个镇整治试点工作。 (十七)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扶持。 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强化粮食直补力度,强化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加大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奖励补助力度,加大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支持力度,加大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增加农田水利、农业科技、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减灾防灾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村流通体系和安全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民培训步伐,加快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财政要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研究借助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采取利用银行贷款、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农业保险公司保险、财政统借统贷统还并给予贴息的投融资模式,有效解决农业贷款难、农村融资难、化解金融风险难等问题。研究制定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政策,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促进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让农民切实得实惠。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 (十八)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推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上质量、扩规模、增效益。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创造条件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中,区域经济特色更加鲜明。突出抓好粮食产业,着力发展优质畜牧业,积极推进高效园艺特产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保持在6800万亩,突出发展专用特用玉米、优质水稻和高油大豆,粮食优质品率达到95%以上。畜牧业要重点推进生产方式向集约化和规模化转变,抓好重大疫病防控,切实巩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成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设立乡镇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和补助。启动乡镇企业“创业杯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园艺特产业,启动十大产业园区建设。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围绕粮食、畜产品、园艺特产品和绿色食品等优势资源,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搞好加工转化,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突出项目拉动,重点抓好玉米、生猪、肉牛、肉鸡等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启动实施20个农业产业化集中区建设,重点抓好长—吉—平农产品加工业三角密集区和敦化、通化北药加工密集区建设。省财政筹措1亿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依靠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走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道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加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食品生物工程技术研发力度,重点支持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新技术的研发推广。进一步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推广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普及。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重点推广标准化生产、超级稻、玉米大垅双行覆膜栽培、地膜覆盖、旱作节水等20项农业实用技术。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农田统一灭鼠、生物防治玉米螟等重大增产技术推广应用规模,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试点。 (十九)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泛利用各类农业资源,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依靠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专业化生产,实现增值增效。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加快开发特色产业,努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等健康食品,提高农业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农村内部增收合力。把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农民拓宽就业渠道,开辟增收门路,创造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和服务业向县域中心城镇和重点集镇集中,积极吸引农民工就业创业,吸纳农村人口,促进商贸服务业快速发展,使县域经济真正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带动农村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外部增收空间。把促进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和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公共网络,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的联系和协调,为农民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完善农民工合同制度,改善劳动环境。逐步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帮助他们解决住宿、子女上学、大病医疗、工伤保险等实际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提高综合素质和转移就业技能。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机制,整合教育、农业、科技、劳动部门资源,逐步形成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支持补助标准,使走出去的劳动力有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劳动力能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增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渠道。 (二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提高县乡财政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选择部分县、乡、村进行化解债务试点。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农工负担,转换企业机制。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在保证资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多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安排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基础建设。继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好征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十一)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2006年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扶持范围,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06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县。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补助、农村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农村小型水利、户用沼气、秸秆气化、村屯道路、草场围栏、人畜饮水、旱作节水农业。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扩大小型水利补助资金规模,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东部速生丰产林、中部农田防护林、西部生态草建设工程,提高农村生态屏障保障能力。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逐步提高重要农时、主要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农机化作业水平。抓好农机区域建站、农机化示范区、农机股份生产合作社、农机租赁公司建设,积极推进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作业,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导向,农民和各类服务组织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二十三)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制度和办法。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十四)搞好村镇建设改造试点工作。 制定村镇改造试点工作具体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30个镇和100个村的规划布局、改造内容、建设标准、相关政策、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各级政府要根据村镇治理规划加强引导,在资金、实物等方面给予扶持。时间安排是,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搞好布局选点,确定建设内容,明确相关政策;4月底前进行工作部署;5月底前启动实施试点;10月底基本完成100个村阶段性改造任务,2年内完成30个镇改造计划,为“十一五”完成1/3村镇改造任务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团结各方面力量,振奋精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十五)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是关键。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工作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转变工作方式方法,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和切实落实促进农村发展的具体措施,解决农村发展的重点问题和难题。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省里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统一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具体负责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制定、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各地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十六)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大中城市履行市帮县、市带县的责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各市(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工作的财政支持、产业带动、工作指导、组织领导。从2006年起,省和市(州)要通过抓重点县和薄弱县的方式,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市带县、城帮乡”活动,促进城市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二十七)抽调干部到农村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派干部到农村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体现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各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形式,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必须认真落实好。从2006年起,连续几年从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抽调干部,派驻村屯,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目的是:宣传政策,落实项目,协调资金,调处矛盾,化解纠纷,锻炼干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要抽调优秀年轻干部下派农村帮助工作,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教育,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要坚持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反馈信息,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更快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十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也是直接受益者。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制定规划、开展建设、实施项目时,要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要求,真正体现和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紧迫的问题,让农民高兴和满意。用农民看得见、用得上、真正得实惠的建设项目,吸引广大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激发自我建设的热情,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教育引导农民转变“等靠要”思想,倡导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自己的事自己办,大家的事一起办”的团结合作意识,激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 (二十九)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搞好建设。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农村文化阵地,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成果、成功经验、先进典型,不断激发社会各方面的建设热情,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 (三十)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划和落实措施。按总体发展要求,细化“十一五”期间各年度和到2020年主要阶段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目标及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向前推进。加强干部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为群众办实事,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达标工程;坚持办好事、办实事、办事关长远发展的大事,不搞短期行为;坚持量力而行,不增加群众负担。建立绩效督查机制,制定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乡(镇)、村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