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指挥部
总指挥: 周化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尹国权 市委副书记 陈 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徐 斌 市政府副市长 赵晓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大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霞 八道江区区长 夏春青 市卫生局局长 曹广成 市建设局局长 吴春华 市工商局局长 王 玉 市环保局局长 管延秋 市财政局局长 孙长山 市交通局局长 范作华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钟明来 市房地产局局长 姜维贵 市民政局局长 苗春岫 市水务局局长 费善友 市广电局局长 周兴全 市商务局局长 付东升 市供销社主任 高文毅 市教育局局长 王树平 市旅游局局长 路好平 市牧业管理局局长 蔺春胜 长白山日报社社长 盛汉山 浑江铁路站长 指挥部下设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晓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徐 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大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钟运生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黄仁芬、关长福、于宁、李永信 创建办的职责和权力:一是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调度和协调各责任单位及专门小组,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对每个阶段性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专门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四是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开展调查验收,向指挥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办下设10个专门小组: (1)市容环境、绿化美化督导组 组 长:王亚泉 副组长:关长福 成 员:姜琦、林占有、王惠清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的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 (2)市场整治督导组 组 长:刘永华 副组长:姜宇刚 成 员:陈会军、李冬梅、丁修仁、王惠清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广告牌匾整治、市场整治和退路进场任务的落实情况,对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市场整治达标,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实现经常化。 (3)环境保护督导组 组 长:王新财 副组长:苏连忠 成 员:沈清云、马飞跃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4)健康教育督导组 组 长:郑爱群 副组长:候延敏 成 员:谢翠萍、姚志鹏、刘健华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5)食品、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督导组 组 长:钟运生 副组长:李洪奎 成 员:韩晓辉、李义、尹占义、宋健仁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宾馆、旅店、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点、肉食、冷饮、食品加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食品从业单位及公共浴池、美容美发、超市、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卫生,督促业户严格按照标准,健全设施,清理环境,加强管理,达到要求标准,同时,负责水及传染病防治达标。 (6)除四害督导组 组 长:黄仁芬 副组长:李永信 成 员:景晓峰、康晓丹 主要职责:负责灭鼠、灭蟑、灭蚊、灭蝇四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除四害设施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7)交通秩序督导组 组 长:王茂林 副组长:姜云波 成 员:赵学、王军发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提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按交通秩序的要求标准严格管理,坚持经常。 (8)风景旅游区及沿线督导组 组 长:陈首君 副组长:李永信 成 员:付夕桐、刁忠贵 主要职责:重点对旅游景点、景区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指导,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9)宣传报导组 组 长:张洪志 副组长:乔小虎 成 员:李蓉蓉、胡美琳、岳新春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0)综合组 组 长:黄仁芬 副组长:毛振刚 成 员:姜旭辉、宋春焕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资料索要、收集、整理;汇总各方面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情况,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简报等。 八道江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2.签定责任书。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标准和10项重点任务的要求,各责任单位与市政府签定责任书、递交军令状,做出书面承诺。 3.实行例会制度旬报制度。指挥部每月例会一次,由指挥部召集,听取创建办公室、八道江区和相关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创建办公室每周例会一次,听取各专门小组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专门小组每三天例会一次,弄清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创建工作进度。八道江区、各责任部门每10天向创建办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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