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梳理,我中心业务科室共有57项业务,其中有53项已经实现了“只跑一次”,占比93%。在53项业务中,有4项提取业务、1项信贷业务可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办理,5项信息类业务可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实现了零跑动。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主持人]
公积金是我们广大职工很好的一项福利,那我们中心有没有最新的惠民利民政策呢?
[李本志]
我中心每年都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政策调整使职工能够充分利用公积金,最大限度地享受缴存公积金带来的好处,从而减轻购房压力。在今年年初的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上,我们再一次合理的调整了制度、推行了新的惠民政策,对缴存、提取、贷款制度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缴存方面,新起草了《白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试行)》、修改了《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有效的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了个人缴存者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让城镇个体工商户人员;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单位中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可以依法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优惠政策支持。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积金归集规模稳步增长。 在提取方面,修改了《白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简化了提取流程,增加了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方法,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合理有效的利用公积金。 在贷款方面,中心通过修改《白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政策。对收入稳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身、单收入贷款申请人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人担保;对有商业性贷款未还清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月还款能力计算方法,把中低收入家庭放进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解决缴存职工的住房困难。
[主持人]
作为缴存职工,都有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到公积金的最新政策,和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呢?
[李本志]
广大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公积金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咨询业务。当然也可以直接到我们中心归集大厅、贷款大厅窗口咨询业务。
[主持人]
由此可见,我们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力度是比较大的,惠民利民的政策也是越来越多,我也想借此机会,代表网友问一些具体的问题。首先介绍一下,公积金的缴纳对象有哪些?
[徐树勋]
依照现行政策规定,交纳公积金的单位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交纳公积金。简单说,凡属在城镇内,以工资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均可以交纳公积金。
[主持人]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有哪些规定?
[徐树勋]
2002年3月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文件规定,第二条“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第三条“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徐树勋]
可以提取。无籍房、集资房因材料不齐全,一直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作为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这样做又对这一部分人不够公平。因此从2016年开始,将无籍房、集资房列为可以提取的范畴。材料有效期5年。 职工本人及配偶所拥有的无籍房、集资房(以《房屋产权证明》记载为准):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契税发票。无契税发票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取暖费、水费、电费发票这三种发票中其中的二种。
[郝永琴]
按照规定,只要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正常、足额缴交公积金6个月以上,用于在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或装修,可以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郝永琴]
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担保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以及书面承诺和资信证明。 2、购买现房、期房的:需要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白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证明。 3、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原《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新《不动产权证书》,首付款证明。 4、装修贷款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5、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郝永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购买或装修商用房、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车库及投资等其他用途的。 3、无产权、非完全产权、小产权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进行产权抵押登记的。 4、合法稳定收入扣除全家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金额后不够偿还贷款的。 5、所购房屋单价明显高于同小区同类房的。 6、断缴住房公积金13个月以上的。 7、贷款申请人、配偶、担保人不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查询个人征信信息的;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逾期或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证明是非恶意造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可视情节慎重考虑贷款额度。 8、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或冻结的。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嘉宾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原因,这期访谈就到这里,让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