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也就是说,今年4月起到今年年底适用3%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即使季度销售收入超过45万元也可以享受到增值税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了。
[主持人]
网友留言:“我公司买来发给员工用于新冠病毒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买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进项是否适用“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邱泳钧]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在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用于本企业复工复产的,属于特殊时期的劳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主持人]
网友孤独的云问:“您好,我是一位宾馆老板,我们的宾馆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这个月开始我们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但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免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我们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到免税优惠了?”
[邱泳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您是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必须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是开具普通发票或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仍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税收优惠,所以您无须担心。
[主持人]
网友北方狼问:“我在新闻里看到今年4月起,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留抵退税了,我想问一下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邱泳钧]
您好,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需要具备如下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如果您是微型企业,可以在4月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在5月份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可以在今年10月份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主持人]
网友留言:“您好,我们公司由于业务往来,收到了几张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么?”
[邱泳钧]
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用发票一样,都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具有同等的效力。电子专票有着很多优点: (一)发票样式简洁。将原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复杂项目进行简化,使电子专票开具更加便捷。 (二)领用方式便捷。纳税人可以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电子专票,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取电子专票。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实现非接触办税。(三)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无需专门场所存放,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发票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丢失和损毁风险。
[主持人]
网友问:“今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又增加了一项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那么哪些人可以享该政策?应当如何享受?”
[刘明赫]
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又增加了一项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它是由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来享受,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具体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 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主持人]
网友和谐之光问:“我是一名财务人员,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2021年12月购进了一台600万元的电子设备价值,以银行存款支付,但发票开具时间为2022年1月6日,我公司是否能够享受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刘明赫]
确认购进设备的时点为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你的公司的业务如属于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以外的情况,则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可以享受。另外,你公司新购进的电子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可以按单位价值的10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主持人]
网友微风问:“我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1年4季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276万元。2022年1月申报时,是否能够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刘明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此,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自2022年度1季度享受上述政策。2021年4季度仍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主持人]
网友留言:“契税立法后吉林省有所调整,想了解一下?”
[薛鹍]
根据2021年9月1日《契税法》开始实施,我省契税税率由5%降至3%,也就是个人住房3%不变,土地和其他房屋税率降至3%。
[主持人]
我个人买了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契税怎么交?
[薛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所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你是买的第几套房,面积是多少来按不同税率缴纳契税。
[薛鹍]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习惯性称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主持人]
谢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今天的在线回答到此结束。对于现场没有及时回答的提问,我们将尽快留言答复。
[马仲毅]
谢谢主持人。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我们税务部门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促进白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嘉宾做客访谈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原因,这期访谈就到这里,让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