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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详细

市地税局局长韩雷专访

主题:谈“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点30分

嘉宾:市地税局局长 韩雷

概述:近年来,白山市地税局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积极落实国家新近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帮助企业减税降负,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文字直播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艳艳。今天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的是白山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韩雷、所得税科科长郭鲲、财产与行为税科副科长高俊卿,我们将就“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这一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同时,也欢迎目前在线网友的积极参与。
各位嘉宾上午好,欢迎大家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首先请韩局长代表大家向网民朋友们打个招呼!



[韩雷]


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地税局,对多年来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的广大网友表示感谢!



[主持人]


一提到地税局,大家都觉得地税局就是向老百姓收地方税的,那么韩局长,能否就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当前工作情况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韩雷]


市地税局主要负责全市5.5万户个体工商业户、1.29万户企业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征收管理工作。目前征收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代征增值税等17个税费。近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服务白山地方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全年累计组织全口径收入32.14亿元;完成全市体制收入26.53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今年,我们将继续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地税工作的根本立足点,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在继续抓好煤林铁“老三样”行业税收的基础上,加大矿产新材料、矿泉水、医药健康、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等“新五样”行业的税收管理力度,想方设法加强征管、挖潜增收,尽心尽力保持收入总量、培育收入增量、保证收入质量,千方百计把经济发展成果反映到地税收入上来,主动服务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这个大局。 
 



[主持人]


韩局长,重点介绍一下市地税局在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税降负,助推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韩雷]


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我们税收部门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积极落实国家新近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帮助企业减税降负,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我们为各类纳税人减免地方税收8541万元,2016年减免地方税收34532万元,2017年一季度,为纳税人减免地方税收5488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支持了企业扩大再生产,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今年4月是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们将紧扣“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专题活动,切实加大有关国家支持供给侧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创业创新、涉外企业等相关最新税收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积极助力全市企业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减免企业名录库,我们将依托税收征管系统,重点对符合政策条件而未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应享受未享受原因,重新建立全市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名录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真正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积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系列手册》,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到全市企业中去;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改进、大提高”活动,及时为企业送去最需要的税收政策;开通重点税源企业“直通车”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税收政策信息;运用“互联网+税务”思维,积极打造“五式”服务平台,向全市企业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特色服务;在白山电视台、长白山日报对最新涉企税收政策进行解读,让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我们已经取消了大部分的减免税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我们将继续加强后续管理,不断提高政策的落实效率;我们将推行“同城通办”、“五证合一”、联合办税、一窗通办等服务措施,以最优的服务、最短的时间办结审批事项,不断提升办税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努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我们将以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年”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地税联合制定的涉软服务30条具体措施、严格督促《白山市国地税税收软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得到落实,充分发挥税收软环境特邀监督员的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五是强化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我们将对全市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的,我们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主持人]


谢谢韩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解答网友的问题。网友“踏马行者”问:“你好,我以前听说过小微企业,那么这和小型微利企业是同一个概念吗?认定标准是什么呀?”



[郭鲲]


您好,很感谢您的提问。从税收角度来说“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分行业对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有限制的并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企业。小微企业的概念相对更为宽泛,不仅涉及税收,可能在金融等其他相关行业有更多涉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主持人]


网友“慢羊羊”问:我是白山市一个老企业的会计,目前考虑进行企业改制重组,请问在改制重组中房屋、土地权属更名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高俊卿]


纳税人您好,为了支持企业改制重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相继出台了财税〔2015〕5号文和37号文,分别对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对于企业改制行为,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这里的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对于公司合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公司分立,即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对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因时间关系,其他有关优惠政策不再详述了。特别强调的是,上述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您公司可以对照上述有关优惠政策,筹划好改制重组方案,以便搭上改制重组税收优惠这趟班车。
 


[主持人]


网友“猪小明”问:我刚成立了一个广告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那么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审批?



[郭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主持人]

网友“林一木”问:我是一家装饰装潢公司,去年符合条件享受到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问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没有新的变化,内容是什么?



[郭鲲]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执行的优惠政策文件有两个,一个是财税〔2015〕34号文件,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个是财税[2015]99号文件,进一步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去年符合条件享受到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您预计今年仍然符合条件,也会继续享受。



[主持人]


网友“大侠在此”提问:我是白山市某煤炭企业的法人代表,近两年来,由于受国家去产能调控政策的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生产经营难以维持,亏损严重,请问有什么优惠政策扶持我们这些困难企业吗?



[高俊卿]


纳税人您好。对您企业目前的处境深表同情,您的心情我也感同身受。为扶持困难企业发展,为困难企业雪中送炭,省局2014年第4号公告出台了《吉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企业停产、停业连续半年以上,停产、停业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和土地;(二)企业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三)国家、省政府鼓励和扶持发展产业、社会公益事业和企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亏损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四)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减免事项。特别是像您这样受国家去产能政策影响较大、生产经营确实困难的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31日前。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予以审批减免税。



[主持人]


网友“我是跳跳”问:我公司在去年由于不符合条件没有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今年预计有可能符合条件,请问是否在预缴时就能享受优惠政策?  



[高俊卿]


你公司是可以在预缴时就能享受优惠政策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就是说,你公司这样在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主持人]

网友“爱吃生菜”问:我公司是201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请问是2016年还是2017年按15%税率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



[郭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号公告)规定,你公司应当不迟于2016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时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程序后,可按15%优惠税率申报享受。
您公司2016年可以按15%税率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
 

 
 [主持人]

网友“采一束阳光”问:你好,我是市区的个体工商户,门脸是自己的房子,请问我用交房产税么?如果交税,怎么办理?



[高俊卿]


你好,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你月营业额或销售额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20000元),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8〕100号)规定,免征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注意:免征的是自有自用的房产税,如果房屋出租是不能免征房产税的。如果达到了增值税起征点,就要正常申报缴纳房产税了。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缴纳。
 


 
[主持人]

网友“二胖”问:我们公司发生购买办公桌费用4000元,必须提折旧税前扣除吗?



[郭鲲]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你公司购买办公桌单位价值未超过5000元,可以在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
 


 
[主持人]

网友“绽放”问:我是去年6月份新成立的小型现代服务企业,月营业收入不足10万元,请问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



[高俊卿]


您好,我省积极鼓励和扶持新办服务企业发展,2016年2月23日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明确了新办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新办服务企业2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新办服务业企业,3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利用自有住宅新办服务业企业,原有登记的房屋规划用途未变,2年内免征房产税。
同时,您这样营业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主持人]

感谢韩局长和两位嘉宾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为网友解答了很多实际问题。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让我们下期再见。



[韩雷]


感谢韩局长和两位嘉宾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为网友解答了很多实际问题。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让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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