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业务科室入驻大厅后,统一着装,严守岗位,微笑服务、礼貌用语,柜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面对办事群众,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要求,统一服务标准;多次被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考评组评为优秀窗口。 为方便广大缴存人办理业务,我们在大厅安放了免费复印机、查询机、便于缴存单位和职工免费复印、办理业务等,中心所有业务柜台都启用了智能化设备,包括高拍仪、多功能键盘等,实现申请材料电子化、柜面的智能化,在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防止骗提骗贷的作用。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现在全市都在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推进情况如何?
[姜述军]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正在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白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优化业务大厅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陆续开通了公积金手机APP、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等平台,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同时,中心将按照要求把各类服务渠道逐步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强与房产、税务、商业银行、人民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主持人]
公积金是我们广大职工很好的一项福利,我们中心近期对哪些政策进行了调整呢?
[姜述军]
我中心坚持优化政策条例,打造惠民公积金,每年都会结合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今年在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我们完善和修改了贷款、提取政策,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贷款业务方面:开通了自由职业者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十倍。借款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单身(单收入)人员申请贷款,充分考虑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工作稳定性及还贷能力、首付款比例等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25万调整为不超过30万元。通过政策调整更好的帮助自由职业者和单身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不断强化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在提取业务方面:加大推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即可用缴存的公积金直接还贷;同时,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继续执行,提取额度为每户每年12000元;大病提取公积金业务继续执行,提取额度以个人实际花费为准,充分发挥了制度互助性。
[主持人]
好的,感谢姜主任。由此可见,公积金制度对职工的生活非常有帮助,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方式也越来越丰富,惠民利民的政策也不断与时俱进,我也想借此机会,代表网友问一些具体的、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徐科长,请问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包括哪些?
[徐树勋]
依照现行政策规定,交纳公积金的单位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交纳公积金。简单说,凡属在城镇内,以工资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均可以交纳公积金。
[主持人]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如何确定呢?
[徐树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主持人]
如果缴存职工患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徐树勋]
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入住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 (一)凡医院已经核销应由医保部门报销费用的,应出具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的病历首页、治疗费用结算发票; (二)医院未核销应由医保部门报销费用的,须提供由医保部门出具的报销凭证和病例首页复印件; (三)无医保的,须提供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的病例首页、治疗费用结算发票、诊断书; (四)在外地医院治疗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转院审批材料或在外就医突发疾病证明材料。 提取范围为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职工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和配偶的父母。
[主持人]
好的,感谢徐科长。 接下来我们回答网友几个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题。郝科长,请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郝永琴]
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连续、正常、足额缴交6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在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或装修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郝永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购买或装修商用房、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车库及投资等其他用途的。 3、无产权、非完全产权、小产权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进行产权抵押登记的。 4、合法稳定收入扣除全家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金额后不够偿还贷款的。 5、所购房屋单价明显高于同小区同类房的。 6、断缴住房公积金13个月以上的。 7、贷款申请人、配偶、担保人不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查询个人征信信息的;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逾期或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证明是非恶意造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可视情节慎重考虑贷款额度。 8、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或冻结的。 9、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主持人]
通过前面的讲解我们了解到公积金的政策在不断调整,请问近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有哪些政策变化?
[郝永琴]
1、取消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装修贷款的抵押房屋评估手续。 2、单身(单收入)人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3、无不良信用记录,夫妻双方均有较高且稳定的工资收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所购房屋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可按不低于20%执行。(不含二手房) 4、取消了借款人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信用卡有透支的要求全部结清再行贷款的规定。改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及配偶信用卡透支总额度在两万元以内的,不再要求结清。透支总额度在两万元以上的(含两万元)需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结清,并出具结清证明。 5.取消了有借款未还清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改为在其他商业银行有贷款未还清的(含法院判决离婚,但原共同贷款未还清的)应视借款余额及月还款额的多少,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额度。 6、取消了曾被法院强制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发放贷款的规定。改为曾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视情节轻重,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额度。 7、取消单身、单收入职工找担保人的规定。改为收入稳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身、单收入贷款申请人无需提供担保人担保,对无稳定性收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要求提供担保人担保、或适当降低贷款额度。担保人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在担保人担保责任未撤销前,担保人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8、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月缴存额合计大于每月还款额,可以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嘉宾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原因,这期访谈就到这里,让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