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13 信息来源: 白山市消防救援委员会责任编辑:张鑫

  现将《白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厅字【2019】34号)中明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我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维护我市火灾形势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白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代政府起草了《白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执行。
  二、关于《规范》履行情况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支队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际,形成《白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起草《白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过程中严格经过充分调研认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等环节。此《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以消救委名义向33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33个成员单位均无意见,单独征求了纪委监委意见,待上政府常务会后已市政府名义印发。
  白山市消防救援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