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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国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文电科

    白山政干任[20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市政府2004年12月26日决定,任命: 

  刘国义同志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列纪锡新同志之前)。 

  免去: 

  王茂林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建新同志的市劳教所所长职务; 

  李强欣同志的市劳教所政委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李文发同志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二00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