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政干任〔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7月22日决定,任命:
谷 杰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娄崇喜同志之前);
管永清同志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市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建业同志的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