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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7 信息来源:白山市民政局责任编辑:王俊丹

相关文件:《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我国正在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白山政办发〔2019〕20号),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意见》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
  2018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5亿人,占总人口的17.9%,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8年底,我市户籍人口119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6.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2.35%。65周岁老年人14.4万人,占全市人口12.1%。其中,空巢老年人19489人,失能老人7491人,农村留守老人4157人。预计到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8万人,占全市人口23.5%,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快,高龄、失能、空巢、贫困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老年群体多元化需求日益增长,积极制定和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是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求和重要举措。
  二、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
  《实施意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回应广大老年人生活关切和诉求的实际举措,意义重大。《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以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方向,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服务、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决策部署的举措之一。
  《实施意见》以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措施,对促进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意见》遵循现行的法律法规,尊重老年人意愿,在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获得物质帮助、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等权益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是对我市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政策法规相关内容的细化,是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政策安排。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3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涵盖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民生各方面,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
  一是在健康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做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实现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对接。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二是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建立以生活照料为基础,专业护理为支撑,物质保障与精神慰藉并重,多层次、多主体、多模式的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等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充分整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村)医疗机构等公共资源,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鼓励制定发布基本的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巩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家庭养老功能。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探望父母假,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老年人可自愿申请将其户口迁入子女户口所在地,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优惠优待政策。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提供上门人像采集、送证等便利服务。深化敬老月活动,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活动。
  三是在交通出行方面,主要包括: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逐步开展社区、家庭涉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推进社区路网、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实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应逐步配备老弱病残专座。新(改)建汽车客运站对老年人等重点旅客候车室(区)、无障碍通道和服务设施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竣工验收和同步使用。
  四是在法律服务方面,主要包括: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文旅产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老年人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鼓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采取司法鉴定到现场、到病房、到家庭的上门服务和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减免鉴定费用的“服务老年人三到一免”措施。
  五是在文体教育方面,主要包括:优化老年教育体系结构,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减免享受低保政策的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收费公园、园林、景区、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未满65周岁老年人享受门票价格优惠,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借助社会力量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群体参与的教育、文化和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组织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
  六是在发展社会化养老方面,主要包括:依托白山良好生态环境和健康文旅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健康养老和老年产品用品相关产业,培育发展一批资本雄厚、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管理运营效益好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和健康养老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多种健康文旅养老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推动《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具体规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纳入各级议事日程和民心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统筹保障。要把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支持,创新和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更多更好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广泛宣传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大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健全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强化问责机制,确保惠老政策真正有效落地。
  总之,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发展,《意见》所制定和实施的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以提升老年人民生保障为核心,充分体现了保障老年人民生底线思维,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必需的生活保障,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保障老年人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教育学习、文化娱乐等基本生活需求,让老年人也能够享受较高品质的生活;充分体现了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观念,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老年人的参与,通过为老年人创造社会参与的机会,实现老年人独立生活和自我发展,展现了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意见》为确保提升老年人的民生保障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使老年人与全国人民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白山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