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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缴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3 信息来源:白山市自然资源局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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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法》修改的背景
  土地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要素市场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市场特别是土地二级市场运行发展中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政府服务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土地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难以满足我市“两山”理念试验区建设对土地的需要。根据我市土地利用实际情况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的精神,我局对土地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原《办法》实施过程中所遇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为原《办法》已不适应目前形势发展和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对原《办法》进行修改,出台新的《白山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缴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重点,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着力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规范市场运行。完善交易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主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进行交易,保障市场依法依规运行和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要素流动和平等交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依法平等使用和交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产权有效激励。切实维护土地所有权人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3.提高服务效能。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土地市场领域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4.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全面形成,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三、完善出租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一)规范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或转租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偿使用合同的相关约定。
  (二)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宗地长期出租,或部分用于出租且可分割的,应依法补办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手续。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收益年度申报制度,出租人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关收益的,不再另行单独办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批准手续。
  (三)营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环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供需信息发布条件和场所,制定规范的出租合同文本,提供交易鉴证服务,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统计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情况及市场相关数据,定期发布出租市场动态信息和指南。
  四、主要内容
  新《办法》共15条,分别是:一、依法修改《白山市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办法》的目的和依据;二、土地年租金征收范围和对象;三、《办法》适用范围;四、年租金具体范围;五、收缴土地年租金的标准和依据;六国有土地年租金的使用时限界定、七、年租金征缴程序与的计收面积方式;八、土地年租金征缴管理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征缴土地年租金的权限;九、临时改变用途应上缴土地年租金的性质及土地权能;十、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必要性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十一、对逾期不缴和拒缴的土地使用权人又税务部门催报催缴,这条是征缴土地年租金职权的界定;十二、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征缴土地年租金管理的依据;十三、对本《办法》阐明有不足之处的意见;十四、明确解释权的单位;十五、实施时间。
  五、新措施
  第二条有关“国有土地年租金”的定义;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第十条“应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由税务部门负责催报催缴国有土地年租金”;第十二条“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可参照管理”。
  六、《办法》修改和实施的意义
  一是规范土地市场。健全了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完善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强化了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加强土地投放总量、结构、时序等的衔接,适时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加强了对土地市场的整体调控,维护土地要素市场平稳运行。二是充分发挥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益最大化。规范了土地市场环境,有效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保证我市土地资源收益全额入库。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