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开发区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开发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
2、编制年度开发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管理开发区各项财政收入;设立金库,建立一级财政;加强对开发区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3、制定和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发区各种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开发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4、办理和监督开发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开发区管委会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开发区直属机关财政活动;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犯财税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政策建议。
5、赋予市级审计职能。负责开发区及内设机构、区内企业审计,并抓好考核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