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留言回复
诉求主题 | 咨询社保补缴问题 | ||
---|---|---|---|
处理状态 | 已归档 | 留言时间 | 2021-05-24 |
诉求内容 | 您好!由于工作原因社保断缴,新工作衔接后补缴,补缴能算连续缴纳么,能纳入购房资格月份?如何选择企业类型?(电话不方便接听,麻烦线上回复,谢谢) |
回复单位 | 市长公开电话 | 答复时间 | 2021-05-25 |
---|---|---|---|
回复情况 | 经白山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协调社会保险局得到如下回复: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断交社会保险费可以按照灵活就业身份进行补缴,在此之前的职工身份参保缴纳的社保年限可与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的社保年限合并计算,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一并参与退休待遇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