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艳艳。今天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的是白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烨同志,我们将就“防范非法集资,守好您的‘钱袋子’”这一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
李主任,首先欢迎您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先向我们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
[李烨]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与各位进行互动交流。希望通过这次交流,能够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性,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能力,不轻易上当受骗,牢牢守住您辛苦攒的“钱袋子”。
[主持人]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非法集资”, 也都对“非法集资”行为感到痛恨。所以,李主任,您能从专业的角度,系统地为大家解释一下“非法集资”的定义和表现形式吗?
[李烨]
2020年12月21日,国家出台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就是非法集资行为。而从事非法集资的主体,也就是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就是非法集资人;而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就是非法集资协助人。从事非法集资行为的一般都有几个共同点:首先,公司名称中会带一些明显的“金融”、“投资”、“理财”、“财富管理”或相关内容的字眼;其次,他们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区别在于,经营范围中没有金融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投融资活动;最后,他们会以项目投资的名义,向公众推荐一些“高息、高回报”的理财产品,一旦投进去,就很容易上当受骗。
[主持人]
虽然这样,但还是有群众因无法分辨非法集资行为而导致受骗。所以,李主任,您能够为大家普及一下非法集资的辨别方式吗?
[李烨]
最简单的辨别方式就是吸收存款的方式。根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吸收存款,其他的市场主体一律不得吸收存款。银行业之外的任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手段吸收老百姓存款,都是非法集资。举个例子,那些动不动就把营业执照(或复印件)拿出来给你看的所谓投资理财企业,请远离!大家想一想,你去银行的时候,什么时候见过银行拿营业执照给你看。
[主持人]
近些年,白山市对防范和处置化解非法集资方面都有哪些措施或工作举措?
[李烨]
自2017年起,经市政府同意,由市金融办牵头,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白山中心支行、白山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一道,定期对市面上的投资咨询公司、投资服务公司、理财公司等类似的信息咨询或投资咨询公司进行排查。为了更好地发挥部门联合执法功效,2018年8月,成立了省内首家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业工作队,对各类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清退违规操作公司120余家,返还群众资金上亿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如果群众不小心参与到了非法集资的行为,那如何维权?
[李烨]
要将相关证据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要注意保存并提供完整的集资凭证等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非法集资相关案情,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减小损失。 但是在这里也需要强调,非法集资的资金追缴难度特别大,超过95%的案件最后都扣押不到赃款。同时,国家也明确规定,定性为非法集资的,政府是不买单的。所以,再次强调,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
[主持人]
这么看,前期防范的效果要明显好于后期处置的效果。
[李烨]
是的,主持人。国家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为了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省里已经将每年的6月定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各级有关部门将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与正在开展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活动密切结合,重点针对养老领域普及防范知识,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广大市民可以关注“白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里面有很多关于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大家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主持人]
李主任,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举报非法集资。
[李烨]
目前主要有三种举报途径:一是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110)。二是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保险业的可以向银保监局(电话12378)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市金融办举报(963099),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反映等。三是如果您分不清行业主管单位,可以统一向“防范非法集资举报平台”举报。举报电话:963099。
[主持人]
好的,通过李主任的介绍,让我们更加全面的了解到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情况。最后感谢李主任做客访谈我们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这期访谈就到这里,让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