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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税务局专访

主题:“减税降费惠民生”相关话题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09点30分

嘉宾: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 马仲毅
          白山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 陈继伟
          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张延春
          白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 李炳艳

概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白山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文字直播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 欢迎收看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艳艳。今天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的是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马仲毅、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张延春,所得税科科长李炳艳、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陈继伟,我们将就“减税降费惠民生”这一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以来,大家都十分关心、关注减税降费惠民生措施推进落实成效,请马仲毅副调研员,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在这方面的落实情况。



[马仲毅]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以来, 白山市税务局整戈待旦,穆马列兵,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各方面力量都朝此聚合,采取了一系列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
      一是健全机制保推进。为做好对减税降费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我们从市局到基层税务分局逐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减税办,分设政策指导组、征管信息化组、督察督办组、纳税服务组等9个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进行集中办公,实行实体化运行,构建起“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保障工作推进。
      二是强化监督促落实。为了确保减税降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们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并根据新政策的出台情况动态完善,落实到责任人,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并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决不让好的政策打白条。
      三是政策辅导有感知。今年,我们针对每项减税降费政策都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宣传辅导工作。在3月份,我们5天之内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全市3000余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全覆盖。4月份,展开第二轮针对全市1.5万余户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的全覆盖宣传辅导。我们还与市软办等4部门联合开展减税降费惠民生活动,部门联动进行宣传辅导。建立了企业直联点,收集纳税人诉求及建议,解答各类问题。
      四是支撑措施强有力。减税降费政策要高效落地,必须有强大的信息系统作支撑,为此我们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 的应用,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税。完成3000余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系统的升级,确保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确保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问题及时解答、事项及时办理。



[主持人]


  对于减税降费惠民生工作,市税务部门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马仲毅]


  为了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优质便捷地享受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我们将进一步推出系列的服务举措。
       一是宣传辅导再加强。继续通过政策解读视频会、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等方式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专题辅导,并将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税收宣传月的重点内容。政策辅导既要百分之百全面覆盖,又要点对点精准“滴灌”;既要面向企业财务人员,又要面向企业法人代表;既要讲解政策实体性内容,又要讲解办税缴费流程、申报表填报等程序性内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确保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
       二是推进服务再提升。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并做好4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8方面服务举措。落实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20条服务措施,支持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落地。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和作用,助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三是让办税更加便捷。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总局第一批、第二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简化流程资料,及时更新《纳税人办税指南》,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减少办税次数,拓宽“最多跑一次”清单。缩减等待时间,在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
       四是确保诉求及时解。在各级办税服务厅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减税降费疑难杂症问题。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及时收集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方面的需求。加快建立直联点,按日汇总整理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咨询情况,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合理诉求。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防范“黑中介”“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



[主持人]


  减税降费涉及的点多、面广,政策性强,全社会关注度很高,下面就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就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主持人]


  有网友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四部委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有什么不同?”


 
[陈继伟]


  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主持人]


  增值税纳税人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是如何划分的?



[陈继伟]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问题,现行规定没有明确,此次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同时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总局明确了执行标准,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等特殊规定外,则执行按次50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我们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辅导,引导自然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主持人]


 纳税人一次性收取的房屋租金收入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按月进行分摊吗?如果可以,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陈继伟]


  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规定。在执行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目前,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策。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主持人]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如果显示为***如何填表?



[陈继伟]


  1.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2.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主持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吗?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本办法吗?本条适用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吗?



[陈继伟]


  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
       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
       3.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4.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


 
[主持人]


  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地方税种都有哪些规定?


 
[张延春]


  根据财税〔2019〕13号及吉财税〔2019〕59号规定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 


 
 
[主持人]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那一般纳税人和自然人都不得享受吗?


 
 
[张延春]


   除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外,其他个人(自然人)在代开发票时也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根据吉税财行便函〔2019〕7号及吉税资便函〔2019〕3号规定:税务机关和受托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代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50%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


 
 
[主持人]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都包括哪些项目?


 
 
[李炳艳]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主持人]


  定期定额户月收入核定在10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是不是也不需要交纳了?


 
 
[李炳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号)中关于定期定额户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核定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月收入50000元以下,征收率为0,月收入在50000-100000(含)之间,征收率为0.5%,月收入超过100000元,征收率为1.2%。


 
 
[主持人]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李炳艳]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不区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要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都能享受。


 
 
[主持人]


  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为纳税人解答了很多实际问题。


 
 
[马仲毅]


  谢谢主持人。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家所提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会认真整理和研究,加以改进。减税降费既是放水养鱼,也是播种希望,我们税务部门一定会以最大力度、最优服务、最严标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减税降费这个惠民大礼包实打实送到千家万户。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原因,这期访谈就到这里,让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