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规定。在执行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目前,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策。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主持人]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如果显示为***如何填表?
[陈继伟]
1.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2.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主持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吗?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本办法吗?本条适用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吗?
[陈继伟]
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
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
3.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4.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
[主持人]
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地方税种都有哪些规定?
[张延春]
根据财税〔2019〕13号及吉财税〔2019〕59号规定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
[主持人]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那一般纳税人和自然人都不得享受吗?
[张延春]
除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外,其他个人(自然人)在代开发票时也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根据吉税财行便函〔2019〕7号及吉税资便函〔2019〕3号规定:税务机关和受托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代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50%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
[主持人]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都包括哪些项目?
[李炳艳]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主持人]
定期定额户月收入核定在10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是不是也不需要交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