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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国喜谈“消费维权”相关话题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09点30分

嘉宾: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姜国喜

概述:一年来,市消费者协会以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去年全市消协组织处理消费投诉4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今年我们印制了《消费维权实用攻略》读本,该读本对近两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



文字直播


[主持人]


2016-12-24 17:36:45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白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艳艳。“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那么今天我们请来了白山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国喜同志,我们将就“消费维权”的相关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同时也欢迎目前在线网友的积极参与。



[主持人]


2016-12-24 17:36:39
  姜秘书长您好,首先欢迎您来到我们访谈直播间,先向我们网民朋友们打声招呼。



[姜国喜]


2016-12-24 17:36:33
  主持人及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同大家一起交流消费维权工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间,我代表白山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大家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和解、请求消协等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起诉五种来解决。希望通过今天的网络交流,能让广大网友对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有进一步了解,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谢谢!



[主持人]


2016-12-24 17:36:24
  姜秘书长请你介绍一下市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姜国喜]


2016-12-24 17:36:19
  一年来,市消费者协会以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去年全市消协组织处理消费投诉4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今年我们印制了《消费维权实用攻略》读本,该读本对近两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各地发生的典型投诉、判例进行解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维权建议。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参考读本中相近似的投诉、判例,选择适当的途径主张权利。明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宣传我们向广大消费者免费方法。



[主持人]


2016-12-24 17:36:13
  姜秘书长,市消费者协会每年都处理很多消费投诉,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是哪些?



[姜国喜]


2016-12-24 17:36:07
  全市各级消协组织每年处理投诉近千起,涉及举证责任倒置、个人信息保护、虚假宣传、网购、经营者连带责任、公平交易、商品“三包”责任、预付消费卡、旅游消费、老年人消费陷阱等领域。我给大家介绍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例:2015年6月,一位消费者在某品牌汽车白山展示店,以9、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SUV车型的多用途乘用车。使用中发现:该车右后门、后杠等处喷过漆,是肇事车。找专营店要赔偿,专营店不与赔偿。王某采取了极端措施,将车照片、展示店照片、喷过漆的事通过微信等形式传上网,又在专营店门前拉起横额、支起烤串炉不让专营店营业,折腾了一段无结果。



[姜国喜]


2016-12-24 17:36:00
  消费者来到吉林省白山市消协投诉要求赔偿两万元损失。消费者对汽车肇过事提供不了证据,展示店负责人也提供不了该车没肇事的证据。工作人员向展示店负责人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机动车经营者在汽车售出6个月内发现瑕疵,经营者有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同意赔偿两万元。这时消费者提出:他家煤场监控就是证据,赔偿损失、还得换新车。调解陷入僵局,煤场监控只能证明该车在煤场期间没有肇事。完全靠专营店的倒置举证,“退一赔三”难以实现。提醒王先生要理性维权,告诫专营店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赔偿五万元的协议。



[主持人]


2016-12-24 17:35:53
  姜秘书长,现在预付卡消费很盛行,能向网友介绍预付卡消费应注意事项吗?



[姜国喜]


2016-12-24 17:35:48
  近年来预付卡比较流行美容、刷车、超市、健身、洗浴等诸多行业都在搞会员制预付卡消费,表面上预付卡会员可以享受很大折扣,可预付卡消费却存在很大风险,卷款而逃、人去楼空的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商家销售预付卡实际是为了非法融资。去年6月份,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群体投诉,瑜伽馆被消防部门关停会员们持有的预付卡内共有3/68万元,一起退款被商家拒绝。工商人员调查了解到,投诉的情况属实。调解过程中,瑜伽馆负责人以在外地有事为由一拖再拖。工商人员向该负责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款。上述情况在预付卡纠纷中较为常见。工商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办卡时要慎重,特别是大额消费卡。要尽量了解经营者的资质、信誉、口碑等情况;仔细了解、阅读合同条款,重点了解中途退卡、停卡、转卡等内容,经营者口头承诺的东西尽量写在合同中或卡上。还有一点更重要,就是不要贪图便宜办卡,面对超乎寻常的优惠要格外小心,也许就是一个陷阱。



[主持人]


2016-12-24 17:35:41
  姜秘书长我们经常看到一些针对老年人的讲座和保健器械体验的广告,你接到过这方面的投诉吗?



[姜国喜]


2016-12-24 17:35:34
  这方面投诉不少,现在小区里经常有健康养生方面的免费讲座,去听的都是老年人。讲座头几次听不说卖东西,还给一些小礼品,往往最后一天开始卖东西。老年人也知道那些东西价格不算低,但是听了几次讲座感觉不错,觉得非买下不可。后来缓过神来就后悔,还不敢让孩子知道,怕落埋怨。诸如免费健康体验、跪着给老人洗脚、亲热的喊老人爹妈、领老人免费游览还管吃管喝等,看是关爱老人,实际背后是一些商家摸准老年人追求健康、渴求关爱及爱占小利的心里,运用免费讲座等方式,先赠以小利,再进行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最后达到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目的。为此,我们提醒规定老年朋友避免上当受骗的几招,第一要知道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更不能替代药品。第二谨慎对待那些健康讲座、熟人推销、免费体验等活动如发现有人使用以上手段推销保健品,可以保留宣传彩页、购物票据等作为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第三多学习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遇事多和子女商量,不盲从轻信。



[主持人]


2016-12-24 17:35:24
  姜秘书长“3·15”马上就到了今年消费维权主题是什么,我们将开展哪些活动,请您介绍一下。



[姜国喜]


2016-12-24 17:35:18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主要含义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弘扬“诚信、公平、法制”文化,创新消费者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消费的良好环境;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3月15日上午9:00时------11:00时,将在原市政府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届时将进行消费维权展览、假冒伪劣商品展览、投诉咨询服务、名优商品展示等活动,我们还邀请市住建局会同物业、供热、供水企业现场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欢迎广大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主持人]


2016-12-24 17:35:13
  好的,感谢姜秘书长做客我们访谈直播间,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让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