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18〕7号),为便于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更好理解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党中央、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部署推进。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强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扬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我市强化落实国家部署制订出台了《白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有效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受益,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都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白山诚信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到2018年底,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完成具体工作方案;到2019年底,重点行业建成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数据的实时共享交换,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化市级信用平台的应用,扩大“信用中国(吉林白山)”网站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全面完成既定目标。
(三)关于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二是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三是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并及时归集至“信用中国(吉林白山)”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落实好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
(四)关于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鼓励先行先试,建立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信用激励内容,强化信用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