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省政府提出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吉林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我市积极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紧扣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主线,制定了
《白山市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文件印发。
2.《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实施方案》立足我市产业实际,聚焦我市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出开展“十大培育提升行动”,开展“八大服务保障工程”。
“十大培育提升行动”包括: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四上企业”培育提升行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培育提升行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汽车企业培育提升行动、新材料企业培育提升行动、医药产业企业培育提升行动、文旅康养产业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金融业企业培育提升行动。
“八大服务保障工程”包括:营商环境优化工程、招大引强工程、双创服务工程、要素保障工程、品牌培育工程、减负助力工程、市场环境净化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3.《实施方案》提出建立“1+N”政策体系,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政策?
答:包括十四个方面的政策,分别是:一是个体工商户暨小微企业三年培育成长计划;二是关于持续推进“个转企”高质量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三是完善落实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的有关措施;四是完善落实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的有关措施;五是完善落实培育“四上企业”的有关措施;六是完善落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关措施;七是完善落实培育新材料企业的有关措施;八是完善落实培育汽车企业的有关措施;九是完善落实培育医药企业的有关措施;十是完善落实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的有关措施;十一是完善落实培育特色文化企业的有关措施;十二是完善落实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有关措施;十三是完善落实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有关措施;十四是完善落实支持创业就业的有关措施。
4. 如何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答: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提出了五个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动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要求,逐步形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1+N”政策支撑体系。
三是开展建库培育。建立市县两级市场主体培育库,构建分层次、多梯度培育体系。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园区推动、城乡联动、内培外引拉动等方式,及时发现“好苗子”重点扶持引导。
四是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主体发展态势。 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