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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4-11-13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务院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市自2007年10月起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先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分级控制成果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市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市1750525.90公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白山市主要地类数据
  耕地:118222.30公顷(177.33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75%;
  园地:15542.16公顷(23.3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89%;
  林地:1519007.28公顷(2278.5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86.77%; 
  草地:16165.22公顷(24.25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9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903.87公顷(49.3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8%;
  交通运输用地:11136.43公顷(16.70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64%;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042.63公顷(49.5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89%;
  其他土地:4506.01公顷(6.7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6%。
  按三大类分,全市农用地1660709.46公顷(2491.06 万亩),建设用地 38716.24公顷(58.07 万亩),未利用地51100.20 公顷(76.65 万亩)。
  二、全市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全市耕地按县市区划分,浑江区耕地16384.78公顷(24.58万亩),占13.86 %;江源区耕地12612.85公顷( 18.92万亩),占10.67%;抚松县耕地 30717.39公顷(46.08万亩),占25.98%;靖宇县耕地 29818.77公顷(44.73万亩),占25.2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耕地7242.10公顷(10.86万亩),占6.13%,临江市耕地 21446.41公顷(32.17万亩),占18.14%。
  (二)耕地质量
  全市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9308.63公顷(13.96万亩),占7.87%;2-6度耕地28342.37公顷(42.51万亩),占23.97%;6- 15度耕地70374.58公顷(105.56万亩),占59.53%; 15 - 25度耕地9623.73公顷(14.44万亩),占8.14%;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572.99公顷(0.86万亩),占0.49%,主要分布在临江市(见表1)。
  表1   全市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 

地  区 

  积(公顷) 

占全市比重(% 

白山市 

572.99 

100 

浑江区 

94.95 

16.57 

江源区 

38.73 

6.76 

抚松县 

45.46 

7.93 

靖宇县 

73.60 

12.85 

长白县 

24.33 

4.25 

临江市 

295.92 

51.64 

  全市耕地118222.30公顷(177.33万亩)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1660.09公顷(2.49万亩),占1.40%,无灌溉设施的耕地116562.21公顷(174.84万亩),占98.60%。分地区看,临江市、浑江区、靖宇县、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抚松县、靖宇县的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见表2)。
  表2   全市有灌溉设施和无灌溉设施耕地面积

地  区 

灌溉设施耕地 

无灌溉设施耕地 

  积(公顷) 

占全市比重(% 

  积(公顷) 

占全市比重(% 

白山市 

1660.09 

100 

116562.21 

100 

浑江区 

422.21 

25.43 

15962.57 

13.70 

江源区 

72.95 

4.39 

12539.90 

10.76 

抚松县 

73.06 

4.40 

30644.33 

26.29 

靖宇县 

404.88 

24.39 

29413.89 

25.23 

长白县 

406.96 

24.52 

6835.14 

5.86 

临江市 

280.03 

16.87 

21166.38 

18.16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根据数据统计,白山市2008年末统计耕地面积为102990.90公顷,本次调查为118222.30公顷,此次调查增加了15231.40公顷。两个数据相差较大,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调查标准调整、技术方法改进等因素影响,二是土地整理。
  第一次土地调查耕地数量为141853.83公顷,本次调查为118222.30公顷,此次调查减少了23631.53公顷,主要原因①数学基础原因:此次调查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第一次调查采用的1954北京坐标系。两次采用的参考椭球面不同。②第一次土地未进行零星地物的调查,并且调查手段没有此次调查先进,没有完全到实地调查,对地类图斑的误判情况比较多。③城市外延,一些建设用地占用。④按照国家林业政策退耕还林一部分。⑤控制面积减少的原因为省内行政区域界限的变化。⑥自然灾毁耕地。
  从耕地总量看,全市有572.99公顷(0.86万亩)耕地位于25度以上陡坡,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因地制宜地逐步调整。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市现有耕地中有相当一部分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同时,建设用地规模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很严峻。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县、市、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白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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