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按照上级要求,现就全面做好政府系统2023年清明节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要求。按照中办国办秘书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
政府带班的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除在当地城区内检查值班工作或赴应急处突现场指挥外,应在机关办公区履行带班职责,夜间(当日晚20时后)可在确保联络畅通的情况下居家带班。部门带班同志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值班,部门带班同志不承担外出调研、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告,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确保节日期间政府值班工作运转顺畅。要特别关注清明节期间祭扫场所及森林防火工作,完善预案、强化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具体要求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将《2023年清明节值班表》(表式附后)于4月3日前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2023年清明节值班表》时要在表头加盖本地区、本部门公章。
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246119 传真:3245119
联系人:庄树坤
白山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2023年3月29日